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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通州区 2014-7-21 17: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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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中级法院于2014 年7月16日又作错误判决,在省高院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两次判决无罪的情况下,仍然认定并不存在的受贿罪:你又破世界记录了!1、两名副院长张笑飞、姚成鑫是当初直接办案者,没有主动要求回避,违法吧。2、审判长陈静同样没回避,两次办理同一案件,肆意的顶风违法吧。3、合法公司、合法经营,被说成非法经营;公司收到客户汇来的代理费,被说成是受贿。试问,全世界存在双方不认识的行贿、受贿行为吗?对申诉人有利证据一概不提;但其列举的有罪证据如行贿人、行贿方式、行贿数额无一经开庭举证、质证、认证,指鹿为马为哪般?你自己说:你那"一派胡言"的终审判决还需要别的理由来驳斥吗?你对得起纳税人供养你们付出的薪酬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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