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易木生 通讯员 梁峥嵘) 8日,记者从阳新县政府获悉,该县已于日前出台了《阳新县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必须缴纳保证金,确保劳动者工资不受侵害。
《办法》规定,工资支付保证金按工程项目中标价的1—5一次性缴纳:中标价500万元以下的,按中标价的5缴纳;500—2000万元之间的,按不低于中标价的4缴纳;2000万元以上的,按100万元缴纳。未依法缴纳的企业,该县住建部门将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可限制其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资格。
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审计监督。对于缴纳了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将在5日内启用该项目保证金,用于垫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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