沆瀣一气,高管工会合谋侵吞股东权益 处心积虑,陈全林们恣意攫取国资民资 ----陈全林一伙侵吞工会股东原始股权及攫取国资民资手法透析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10)武刑终字第00148号,宣布了一宗巧取豪夺工会股东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破产。可惜该判决书仅仅以转让金没有到位为由,剥夺了吴远厚一人的违法所得,对于其他21位的的违法股权转让行为没有予以应有的纠正,这就为陈全林一伙后来对1300万工会股权的肆意侵吞打开了方便之门。也许法院遵循的是“民不告,官不究”,也许本身里边就存有什么猫腻。时过境迁,我们无法知其就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双方必须遵守自愿的原则,如果采用欺骗的手法完成的转让手续,那过程就是非法的,结果也只能是无效的。 根据湖北省中药材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二)规定,湖北省中药材有限公司的1300万工会原始股权属于478名职工所有,工会主席江耕梨仅占39600元,占总数的0.3%。在既不召开470多名工会股东大会,也无470多名工会股东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仅占0.3%股权的江耕梨主席凭什么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代表478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我们不禁要浩叹一声,江耕梨主席,你真够胆肥!就因为陈董事长肯给你48万股权,你就这般利令智昏?大笔一挥,就将1300万工会股权拱手相送包括自己在内的19人? 吸取了前任因吃独食祸起萧墙的教训,“谋”高一筹的陈全林董事长首先安抚好自己的身边人,不仅分给高管们更多的股份,还将对自己言听计从的职工中的几位狠人拉进来拼凑一个董事会,以便让自己攫取国资和民资的过程能够看起来好像是合法的。 相比前任吴董的一步到位,陈董侵吞工会股东权益的手法就更纯熟了。首先,陈董的转让是分两步完成的,第一次非法转走工会股东一半的股权,毫不知情的400多名工会股东自然是寂静无声,被安抚的足够舒服的自家团队也没有后院起火,成功的感觉让陈董认为必须要大干一场了:干脆将1300万元工会股权悉数转他个干干净净,反正愚昧的工会股东们都不知情,不占白不占,等到他人知道原始股份大大升值再去占岂不是个麻烦。为防止嘴巴不严的团队中人透露实情,陈董干脆在2010年,以发放职工安置费的名义发给了工会股东们一笔钱。浑不知情的工会股东们还以为陈董良心发现,殊不知这是陈董们在贱价剥夺他们的原始股份。做完了这个巧取豪夺的“笼子”,陈董们就紧锣密鼓的通过拼凑的“股东大会”决议减资,通过专门机构验资明确自己和其他“股东” 们的股权权重。 1300万元的原始股权从工会股东们的手里全部“合法”的拿出来了,费尽心机的陈董们成功的完成了攫取国资民资的第二步。早在公司改制之初,陈董和前任吴董就成功瞒报了1.5亿多的国有资产(详见 附件一),这才是陈董们处心积虑要获取这个“账面巨亏”企业众多股份的真正原因:肥肉蒙在了咸菜下面。 瞒报过亿资产也好,攫取千万股份也罢,这些都必须变现,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财富。所以,陈董们的第三步就是把“自己的”股份套现。黄石坤宝房地产开发公司(后面简称黄石坤宝房地产)和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后面简称燕舞药业)的介入,让陈董们攫取国资民资的夙愿终于得偿所愿,而且也规避了擅自变卖国资的风险,一切都掩藏在股权转让这块“企业自主行为”的遮羞布下,即便湖北省国资委扬言要与其打官司,也没能阻止住陈董们攫取国资民资的步伐。下面的股权转让一览表非常清楚的验证了什么叫利令智昏。 湖北中药材有限公司19位股东股权转让一览表 只是我们有点百思不得其解,同时转的股份,绝大多数的“股东”都以溢价16.2倍的价格转让股份,陈董及其几位核心人物却以超低价转让,尤其是陈董自己更是以最低2.83倍溢价比套现。是陈董及核心幕僚视钱财如粪土呢?还是怕得的太多,再让后院起火搞得前功尽弃?抑或根本还有幕后利益交换? 通过以上透析,我们不难知道:陈全林及其高管们合伙侵吞国资、民资的手法其实就是: 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侵吞国资,以股权重新登记的幌子无端剥夺广大股民的股权,以事后补发买断工龄资金的手法完成对广大股民股权收益的无偿占有,以瞒报巨额国资的方式实现侵吞利益的最大化。 杰 西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