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湖北省266号令,恩施州政发[2006]56号、州政函[2014]49号、巴政办发[2014]24号文件,对于巴东县公共交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6月26日公示拟组建出租汽车公司名称:巴东县锦瑞出租车有限公司(工商预核准名称)。其实际操作严重背道而驰,其指导思想严重与合法营运车主的利益相冲突;严重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合法营运车主的利益。使巴东的出租行业成为私人垄断,使真正靠此行业养家糊口、维持生活的营运车主走上绝路。现将请求事项及申诉事实理由予以陈述: 请求事项: 一、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查处领导小组违规失职、渎职、暗箱操作,致使某些人以谋利为目的来违法扰乱改革秩序。 二、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纠正领导小组违背基本原则(没有招开业主、乘客听证、论证会),以强权强行推行不合理、不合法的置换指标方案,导致改革矛盾激化。 三、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查处历年来及2013年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并及时全额发放。 四、综上所述,现公示的有限公司属于招商范畴,真正组建公司被政府的高门槛强行拒之门外,致使无法进行。 申告事实理由: 一、对拟公示出租车公司是否是组建事实的陈述 (1)按照巴政办发[2014]24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先由城内合法营运面的车主联合组建一家出租车公司,再行招商招标。然而现公示的出租车公司的面的车大部分是私人老板出钱购买垄断,形成一家垄断此行业的形式,严重违背了恩施州[2006]56号文件的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已获得经营权不得非法转让或倒卖,对非法转让和倒卖的,一律收回其经营权。”在县人民政府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之前,有钱的大老板在没有政府任何行文许可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大肆买卖其有经营权的客运车辆,这些行为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不但没有进行制止,相反的还在暗箱操作,从而达到从中牟取暴利、垄断市场的目的,导致靠此求生的车辆无法进行公平的置换。 (2)请政府解释什么是自行组建?什么是招商和招标?如果是组建,符合方案中的哪条哪款?组建的公司也应该是以股份制的方式来命名股份制有限公司,而不是有限公司。242个名单中有几个是换出租车的?如果是招商,什么时候公开公示的?真正组建的车主现被政府的高门槛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案拒之门外,也没有几百万的金钱来支撑组建,更没有召开经营车主和市民的听证会。而这些才是真正靠此行养家糊口、维持生活的人,政府的法则是真正要有钱的来垄断市场吗?还是以关注民生、保障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为前提,化解当前改革的矛盾,让没有钱的人和弱势群看到生存的希望…… (3)文件的基本原则中“公开、公平、依法依规”在什么地方?他出了30000元,另一家出40000元,根本就是恶性竞争,体现不出公平、公开透明在什么地方?文件精神还没出台前一个月就大张旗鼓的收车,这叫公开吗?开始收30000元的车承诺车主始终不涨价,而实际暗厢操作,用另一路人马30000元的车收上40000万,这叫透明吗?何为公正有序?把真正先行组建的车主以不合理的要求拒之门外,而还未进行招商招标,有钱的人在文件精神没出台前就违规违法收车,文件精神出台时就其本收齐了,谁同意让他违规收车?若没有人暗厢操作,透露信息,他敢大胆收车吗?6月9号方案才公布之前,我们群体多次上访县人民政府并口头、书面举报过,没有任何部门的人进行违法行为的制止。请问,这种行为政府和主管部门是否失职渎职?违背原则该谁负责?方案中的基本原则就违背了,此方案还具有合法性吗? 二、按照恩施州政函[2014]49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巴东县城市出租客运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批复》的第一、二、三条,“原则同意有偿出让投放数量300辆……你县在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出让前,必须对城区原600台运营面的车辆收购消化及人员安排制定详细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稳定为先的原则,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措施。’’
(1)据省相关部门及州【2014】49号函出让给巴东300台出租车批标,是根据巴东面的车的运营状况和解决置换比例带来的就业问题。州运管处刘少明亲自来巴东实地考察,深入面的车主作了详细调研3天,得到车主和市民反馈意见得出的决定,尔后亲自和罗莉到省里三番五次争取来的300台指标,而巴东领导小组严重违背了49号函“你县在……必须……消化”就面的司机实际情况来进行彻底改革,而是为了某个人的一已私利,按4:1(到期达到报废的)和3:1(未到期的08年办证,也可以续签)的置换比例来下放180台左右出租车指标,让巴东混乱的客运市场更加混乱,让由此而失业的司机更为严重的艰难生活,使巴东的公共交通行业形成又是公交、又是面的,又是的士的混乱局面,使这次改革不成为改革,只是使此行业形成私人垄断,让某些人从中牟取暴利,真正靠此行业为生的人无法生存,激化社会矛盾…… (2)请问政府按3:1和4:1更换出租车指标的依据在哪里?解决600辆原有面的吃饭问题也应该循序渐进,也应该按2:1来解决实际问题,也应该由靠面的车维持家庭生活、养家糊口的车主优先上岗。按照“稳定为先”的原则,请问“稳定为先”在哪里?面的车主多次上访政府,为什么主管交通的县长不予以正面答复,而未充分征求经营车主的意见细化方案,把面的车主的就业问题和生存问题置之度外,这叫“稳定为先”吗? 真正靠此行业养家糊口维持生计的合法面的车主迫切要求上级各主管部门督促巴东县人民政府,责成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让我们有生存的希望,真正让这次改革合理、合法、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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