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张继果通讯员孟卫军)“我从一个普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领导干部,在我政治生涯最后一段时间里,没有守住廉洁底线,晚节不保。”11日,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控受贿罪的原鄂州市城管局局长肖文斌当庭悔罪。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3年,肖文斌利用担任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陈敬刚、向安华等16人所送的财物总计169万余元。在向其行贿的人员中,除了和肖文斌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人员外,还有其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鄂州市的公职人员,相关人员行贿的金额从1万元到48万元不等。除现金外,肖文斌还收受他人150克黄金,并在2011年以低于市场价格9万多元的差价从一开发商手中购买了两套房产。 2013年6月,肖文斌被“双规”,至此前一个月,他集中退还了133.7万元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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