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1日 07:51
来源:三湘都市报
只减不增 不超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不增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总量、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 理顺关系 坚持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 新的省政府组织架构出炉! 7月1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作了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省政府此次机构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改革方向 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等问题 这次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内容。并确定了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等问题;不超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不增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总量等6条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不再新设执法队伍 按照改革方案,将从三个方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二是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和下放省级投资审批事项,省直各部门今后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改革亮点 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行政级别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我省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适时进行调整规范;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领导小组,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以下工商质监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此次机构改革确定了各部门领导职数核定配备方案。同时将理顺职责关系。调整省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清理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现象。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近的职责,坚持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逐步加大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责整合;进一步理顺经济运行调节、投资管理、能源管理、节能监管、重点工程、农业农村管理、招商引资服务、口岸工作等重点职责交叉领域的分工。 严格规范各类特殊形式机构设置。 时间安排 9月底完成 “三定”审批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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