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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回音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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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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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西河池市

发表于 广西河池市 2014-7-20 11: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来电:市民伍先生询问,21年前,52岁的母亲再婚嫁于七里界金先生,金先生有一个亲生儿子。如今,金先生去世,留下1.2亩土地没有交代。今年土地征收补偿了6万元,请问该怎么分配呢?
部门回复:记者就此询问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杰,6万元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平均分为两份,伍先生的母亲和金先生各占一份,同时,根据遗产继承法规定,金先生这部分财产应平均分为两份,一份继承给伍先生的母亲,另一份继承给其儿子。也就是说,这6万元伍先生母亲可以合法继承4.5万元。
记者    程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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