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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杜懿 通讯员 周远 万维昂) 嫌前面的车太慢就直接超车,不料引来争端。因数月前用刀伤人,吴某被依法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事还得追溯到本年初1月15日晚上20时许,吴某和几位朋友在殷祖镇董口村龙泉山庄吃完晚饭后驾车返回殷祖镇区。行至该镇冯家湾路段时,他们路遇董口村青年许研(化名)、许良(化名)等人。吴某等人见许研一伙儿车速太慢,就直接驾车超过他们,不料扬起的灰尘眯缝了许研等人眼睛,许研几个人感觉很不爽,就驾驶摩托车猛追吴某的车并很快超车并将其车拦停,并向吴某等人讨说法,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这时许良上前就抱住吴某的脖子,许研趁机用脚狠踢了吴某几脚,吴某顿时火气上升,情急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许研左大腿刺了一刀,并回身将许良左胸刺了一刀,所幸均是轻伤。
3月13日,吴某前往殷祖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许良、许研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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