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13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
胡训明,男,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杨叶村十三组人,现任杨叶镇杨叶村党支部书记。
2011年7月,经镇党委政府推荐代任杨叶村村支书,2012年正式任村支书。其在任期间,贪污腐败,乱用、挪用公款、中饱私囊,滥用职权来谋取利益,盘剥企业、开发商和老百姓、雁过拔毛,不仅没有为老百姓办实事,还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使得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就他的所作所为实情举报,并且对镇和区级纪委的处理意见表示抗议。
一、2011年,杨叶修建大道,经村里协调,拆除了杨叶猪场部分厂房,开发区及杨叶镇分两次拨款4.8万元(一次1.8万元,一次3万元)作为杨叶村的协调费。但胡训明却说这笔拨款是奖励给他个人的,可耻的将4.8万元贪污。而且在此之前,镇政府欠原猪场厂长王贤贵3万元欠款,在拆养猪场时,王贤贵向政府讨要欠款,但是政府说已经经胡训明给王贤贵了。但王贤贵这要且将现金“借”给胡训明了,因王贤贵四弟与前任村支书有意向通过协议买下杨叶服装厂,胡训明上任后有想法,因不同意而从中作梗,王贤贵兄弟为了巴结他所以就名义上将钱借给胡训明了,这即使不是贪污受贿,也是以权谋私了。作为一个村干部,家里在杨叶大道上有了一栋5层的楼房,在村里自己还有一栋别墅式楼房,如果继续做资产的省查,或许还有更大的家业,为什么偏偏要借王贤贵的钱呢。奖给村里的协调费4.8万元进入胡训明的口袋他就是贪污,镇里还给王贤贵的3万元进入胡训明的口袋,他就是受贿。
多行不义,总是损害百姓和企业利益,总会有人起来维权抗争的。前段时间就有人向政府举报胡训明,乡镇的纪委也调查到了4.8万元这笔钱,之前他不是说是政府奖给他的嘛,现在又狡辩4.8万给了王贤贵3万,即使给了3万也有1.8万被他贪污了,更何况他一分钱都没有给王贤贵。
要抗议的是镇纪委的调查方法和处理意见,2014年4月23日上午,镇纪检干部到黄石调查王贤贵,居然把胡训明也带在了一起,中午三人还一起回到杨叶御香园酒楼吃饭。试问,这样的调查过程,能让当事人说多少实话呢?这难道不会让老百姓认为是镇纪委和胡训明的狼狈为奸吗?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能体现出项目的公正性吗?整个调查过程,碍于自身的利益等多种因素,王贤贵即使想说,也不敢说出实话啊。这种调查方式本身就是有极大的错误和不公正性的。
二、2012年胡训明个人承建杨叶中心小学两层厨房。但是他无视学校的规划和设计,在无批复的情况下私自在上面加盖了4层作为商品房出售。试问在学校里面,加盖商品房,如何保证学校里面的小学生的安全以及学习环境,各地频发的学校惨剧,难道就不能让一村之长吸取教训吗?但是他已经被利益蒙蔽了眼睛,而且他所看到的全是自己的利益,把百姓、学生、家长的利益全部都抛弃了,试问这样的人又如何当村支书为百姓谋福利。
不仅如此,他利用职位之便,建房期间的所有人际应酬、来往招待的费用,全部都拿到杨叶村报销,光是杨叶御香园酒楼和飞阳酒楼两家的餐饮招待费用就高达7800元;建设杨叶中心小学广场所缴纳的1万元税金,他也拿到杨叶村报销。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他聘请袁运栋在工地上搞管理工作,后来通过运作把袁运栋调到村委会工作,可笑并且可怕的是,此前袁运栋在工地上的工作的工资,居然造在了村工资表里面,和村干部一起发放。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贪,不是小贪,是从骨子里的“贪”,只要能从村里拿出一点到自己口袋,他就绝不会放过机会。这也是自从胡训明代任村支书开始,就撤销了村民自主理财小组的原因吧,因为这样他自己私人的所有发票单据就没有任何纪律部门来监督、审查了,想报销就可以报销,这为他自己后面的“贪腐”行为打通了道路。村里的账目混淆不清,没有任何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即使调查起来,账目也可以他一人去想办法“做平”。
三、2012年胡训明用村委会的公款买了一辆价值23万元的小轿车,首先就不说国家按干部级别配车的标准了,他经常公私不分的开着车到处跑,节假日还经常开车到浠水、黄冈等地钓鱼,油费过路费也全是拿到村里报销。甚至还有几次开车到福建去看望他的好朋友---原杨叶镇信用社主任袁德春,路上的油费、过路费、餐费等等全部拿到村里报销。在现在公车私用问题国家严处的情况下,他不但不知错,还继续明目张胆的用公家的车和钱去满足自己的私利,这样的人能做村干部吗?这不就是蛀虫吗?
说起前面的举报问题,同样也调查这件事儿,他做出解释:本来村里想办企业的,企业需要买车,但是后来村里又不同意办企业,他就打了一张欠条在村里,把公车变为私家车了。村里要办企业是大事,得有开会研究吧。办什么企业?怎样去办这个企业?怎样把企业做好做大?怎样通过企业为百姓谋福利?这些不都是需要仔细考量的吗?怎能草率的说要办企业,别的什么都没做好,车子先买了,然后又不办了呢?这不是变相的拿公款出来挥霍吗?或者作为老百姓,只能理解为这是狡辩,没有办企业的说法,企业就是为了解释车子的问题而被他捏造出来的。甚至是一张(捏造的,账目全是他在管,没人监督,在调查前有没有欠条都不清楚)欠条就把公车变成自己的私家车了。领导会想纪检部门做什么去了呢?关于第一件事情的调查,纪检部门就有和胡训明沆瀣一气的重大嫌疑,这次自然也是无人监督。这样,老百姓申冤难,胡训明违纪犯法成本低机会高,导致他的变本加厉。
四、胡训明从任职起就搭政策的“便车”乱收费,计生、建房每户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从2011年至今,每年这两项就有4到6万元的罚款,只是在2013年的时候开了张4000元的收入,进入村委会的账上,其它的钱都没有开收入,全部落入胡训明的口袋。他作为村干部,还滥用职权帮助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造假身份证,一年不下于十户,自然从中又有不少好处可捞,这不仅是滥用职权的违纪,帮助他人造假身份证还是违法。近年有开发商拆除农民房屋建设小高层,胡训明收了开放商袁德元6万元,喻绪加5万元,金佑球2万元,全部都没有开收入,直接被胡训明中饱私囊。被举报后,开始调查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就每人开了2万元的收入进入村的账上,想要把帐填起来,这样就不是贪污犯罪,只是挪用公款、违纪,即使这样填了部分,他还是贪污了大部分。这样的人,配做村支书吗?说得难听点,好事儿一件没干,利用职权损人利己、损集体利己的事儿胡训明是干了一大堆,他看不到村民或者集体利益,眼中只有他个人的一点小利益。
五、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府每年拨款10万元作为村委会清洁乡村的专款。胡训明“雁过拔毛”,给村委会辖管的14个小组每个组只发900元的清洁专款,共计12600元。另外还有两个固定清洁工每年工资14400元,还有临时请的清洁费用10000元。10万元清洁专款,他只发放了3.7万元,剩下的6.3万元专项资金去哪里了?也只能进入他胡训明的口袋了。胡训明贪污公款,连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清洁专款也严重贪污,只拨出一点做做面子工程,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使村名生活的卫生环境得不到保障。
六、2011年胡训明在代任村支书期间,明着是说带村里小组的组长到九宫山去考察学习(试问,杨叶村没有什么旅游资源,是要学习发展成著名的旅游景点吗?村组长到旅游景点去考察什么?他们考察的结果结论是什么?),实际上,就是为自己正式出任村支书拉选票。全程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开发商袁德元赞助的(首先,真的是村干部外出考察,凭什么需要开发商赞助,即使是开发展踊跃自愿的赞助也应该拒绝,更何况是开发商有项目正在村里建设的时候呢,难免不会让老百姓想到是权钱交易)。最终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全程所有的发票之类的,全部被胡训明这个蛀虫拿到村委会去报销了。这是赤裸裸的以权谋私、贪污公款。
七、2013年大风,把供电部门的电线杆吹倒了,正好压坏了地里面的额庄稼,在供电人员维修过程中,又毁坏了部分农作物,受灾的农户有杨叶村一组、二组及十四组,供电部分支付了6000元作为青苗补偿费,补偿老百姓的损失。然而他只支付了十四组1500元、一组1000元。此外还有财产保险公司付给村里十四个小组组长的辛劳费(每人100元),他胡训明代领后,全部贪污。最后镇纪委查到这笔钱的时候,处理结果也是让老百姓心凉了大截啊,纪委要求他把贪污的钱拿出来,全部没收充公。这钱不是应该还给老百姓吗?政府充公和胡训明贪污有什么分别,不都是损害的老百姓利益吗?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
杨叶村十三组要进行塘堰改造,当时村里奖了4000元给小组,后来因故没有改造,小组组长把4000元退给了胡训明,但他也没有交公,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鄂燕老路路坡护土,但他把土运回家填屋基,美其名曰做广场,到现在广场在哪儿呢?2012年下半年,开发区奖给村里10000元钱,他也是揣进了自己口袋。
这就是政府的干部,为百姓谋“福利”的村官?村里的钱就是他胡训明的钱,随随便便的就被他变戏法一般弄进自己的腰包。老百姓辛辛苦苦种点庄稼,靠这个过活,连老百姓的青苗补偿费都要扣留要贪污,对待百姓如此残忍,是可忍孰不可忍?
八、1998年胡训明任杨叶建筑公司经理时,把移民建镇的国家工程发包给个体户老板承建。老板们为了巴结他出资金、出材料,无偿的给他建了一栋五层楼的私房居住。根据他当年的经济实力来说,他完全没有能力建设这个五层楼的房子,全是国家的拨款,百姓的集资,最后他以权谋私,将其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为民者,民赞之、敬之;为私者,民怨之、唾之。在习总书记倡导的全国反贪污、反腐败运动如火如荼的进行时,胡训明却肆无忌惮的通过自己的权利敛财,不管是集体的还是百姓的,只要是财过他手,就一定会有贪腐。因为缺乏监管,他利用群众赋予的权利为所欲为、中饱私囊、贪污腐败,严重的损害了村民和集体利益,损害了党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的群众基础,使党的群众路线遭到损害。对于这种蛀虫,政府不是应该严惩不贷,抹杀掉这股不正之风吗
现在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上面所说全是全文转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