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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存 违规发放津补贴 梁子湖区教育局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郑祺通讯员黄琮)昨日,市六大专项整治办对梁子湖区教育局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5月17日至19日,梁子湖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专班,对4月22日至28日期间省纪委暗访组发现的该区教育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违规超范围发放津补贴。2013年,梁子湖区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区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按照局机关的统一安排,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对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指导。2013年12月,该局向30名干部职工发放2013年教育均衡化发展加班补助7.03万元;同时违规发放2013年通讯费补助4.364万元。
租车费用过大、铺张浪费。2013年,梁子湖区教育局干部职工经常下乡检查指导学校工作,局里只有一台公务用车,他们就在街上租用私人的出租车,年终集中结账。2014年2月,该局一次性向出租车车主兑付租车费用共计16.767万元。租车费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经查,区教育局未认真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相关制度,出纳用个人存折处理现金往来,2014年1月15日,出纳个人存折结余9万元。
经查,该局分管机关财务的副主任督学陈玉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监管不到位,对上述违纪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玉民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局局长陈泽波对上述违纪违规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区监察局决定,给予陈泽波诫勉谈话处理;收缴违规发放的教育均衡发展加班补助、通讯费补助以及租车费,上交国库;要求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等相关制度,杜绝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
市六大专项整治办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以上述通报问题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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