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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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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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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346国道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 信息发布部门
| 省发改委
| 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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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46国道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批复机关
| 交通处
| 受文单位
|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4-06-25
| 内容
|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和孝感市交通运输局报来的《关于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孝发改交通【[2014】]11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交函【[2014】]142号)等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促进旅游业发展,推动大别山区扶贫开发,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带动地方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建设346国道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二、该项目起于大悟县与红安县交界的河口镇,经刘集、夏店、新城、高店,止于大悟县与广水市交界处的城关镇。,全长54.875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8039.14万元,其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32009.79万元,占总投资的25%,按相关投资政策申请部省补助资金和大悟县人民政府自筹,;其余96029.35万元,占总投资的75%,申请国内银行贷款96000万元解决,贷款本息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有关设站收费事宜,请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其余资金由大悟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大悟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五、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督促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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