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parkle 于 2014-8-14 17:24 编辑
A、新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出示高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有关通知;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资格审查情况栏目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 B、在校生: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生证遗失的,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替代),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如学生户口已迁出,但户口簿上没有备注迁出信息的,需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学生本人大学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7)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C、办理地址:
附件:
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指南(2014年) 链接:http://zzpt.e21.edu.cn/wenzhang.php?id=1684
2、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zzpt.e21.edu.cn/wenzhang.php?id=1683
以上内容转自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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