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枣阳市太平派出所所长王法辉 非法殴打八旬老人 我母亲贺民仙,75岁,住在枣阳太平镇袁寨南街村二组,独居。大年初五,邻居谢春元私自把我家种的两棵树放倒,我母亲接到邻居电话后匆忙赶回,当时树已被谢春园等人放倒在地,锯为三段。我母亲随即前去找谢春园理论并报警,争执过程中手指被对方弄伤(至今未愈)。当时,湖北省枣阳太平镇警察到现场后只做了简单笔录,并称他们解决不了,便匆匆离开。 事后,我母亲曾多次找太平派出所所长王法辉反映此事,并要求妥善解决,但均以忽悠、欺骗、恐吓等方式回绝我母亲。在此期间我母亲还曾到信访、纪委等相关部门反应情况,但均无果。 8月14日,我母亲再次找枣阳市太平派出所所长王法辉,要求尽快解决谢春园强行放倒我家树一事,所长王法辉大怒,破口大骂我并挥舞拳头将我老母打倒在地昏死过去,打人时嚣张大声嚷到“有本事你去告我啊”,等我母亲醒来时只有他一人躺在医院里,闻着伤心听者流泪,此类警察猪狗不如。我母亲现已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在附后) 公安干警,本应维护一方平安、匡扶正义,但太平派出所所长王法辉却公然在太平派出所门口随意殴打一名快八十的老人,谁赋予他这样的权利,能够随意殴打一名手无寸铁的古稀老人?我相信,任何一名普通公民都不会做出无故殴打老人的举动,但是派出所所长王法辉却肆意胆大妄为,作为派出所所长的王法辉连最起码的人性道德都能没有,完全属于丧心病狂之徒,猪狗不如。 我要求:一、公安机关依据党纪国法,对王法辉进行严肃处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地如火如荼之时,王法辉却无视老百姓的正当诉求,不仅不解决,反而知法犯法用暴力胁迫一位八旬受害老人。 二、相关部门对谢春元私自放倒我母亲种的树一事立即解决,并给出时间节点,对群众所盼,所想,要解决的事立即妥善解决处理。 举 报 人:周磊 (贺明仙之子) 联系电话:13995716880 201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