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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没到法定年龄, 武穴一男子冒用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结婚证。十多年后,这张骗来的结婚证在女方要求离婚时,却带来了麻烦。连日来,武穴女子郭花(化名)为离婚一事,多次前往民政部门,都无果而归。
21日,记者来到武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结婚用了假信息 离婚遭遇麻烦事
郭花和戚某都生于1981年,都是武穴市刊江办事处人,2000年经人介绍后,两个原本陌生的年轻人相识了。
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家里人催促两人去办理结婚证。2001年7月12日,考虑到戚某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怕不能顺利办出结婚证,戚某便冒用其生于1977年的姐姐的身份信息,找村里开具了一份婚姻状况证明。当天,郭花和戚某顺利办理了结婚证,结婚证上戚某的名字,就是冒用他姐的。
结婚后,两人有过一段甜蜜的日子。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的感情逐渐冷淡。2010年,郭花和戚某正式分居,这一分居就是4年。
期间,郭花得知戚某又结婚了,且生下了孩子,便想尽快解除和戚某的婚姻关系。
让郭花没有想到的是,当她在武穴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告知,因戚某弄虚作假骗领结婚证,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对这类问题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到法院上诉才能解决。
郭花认为这是婚姻登记处审查不严,才出现骗领结婚证的事情发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为此她多次前往武穴婚姻登记处寻求解决,都空手而归。
婚姻登记处:争取解决问题
当天,记者到武穴婚姻登记处采访,对于审查不严的说法,该处主任兰国玉称,在办理结婚证时,他们是没有资格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只能凭当事人所在村(居)开具的证明,以及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辨别。
兰国玉还找出当年的原始材料说,当年两人所在的村都为他们分别开具了婚姻状况证明。记者也看到戚某材料上年龄一栏里写着1977年5月字样。
兰国玉说,当年是村里给戚某开具了假证明。按照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和处罚权,只能向人民法院诉求解决。
兰国玉还告诉记者,以前只听说有弟弟冒充哥哥的身份,或者妹妹冒充姐姐的身份进行结婚登记的,还第一次听说有弟弟冒充姐姐身份办结婚证的,毕竟男女性别不一样。
针对郭花强烈要求离婚的愿望,兰国玉说将咨询相关律师,争取能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好让当事人能尽快过上新生活。同时,她也借此提醒前来办证的新人,切勿弄虚作假,不然害人害己,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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