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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仍驾车交警查扣没商量 | | 本报讯(记者温博侃通讯员吕立)一名司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且被记满12分后仍驾驶大货车在路上飞奔,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特别提醒广大司机守法驾驶。昨日,这名司机认罚后将车领回。
8月8日下午4时许,鄂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吕世军、胡宸在武昌大道三面像路段对货运车辆进行排查。当检查到一辆满载石子的鄂J牌号的大货车时,驾驶人洪某(男,34岁)不能出示驾驶证。经查询,显示洪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注销可恢复,超分,停止使用,扣留。原来,其驾驶证审验合格至2013年5月,累积记分已达22分,且从2009年起有27条违法记录未处理,其驾驶证已于2014年7月25日因记满12分被武汉市交管局青山大队扣留。民警遂依法扣留车辆。
8月12日下午,驾驶人洪某在消除完所有违法未处理记录后来到三中队接受处理。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合并执行罚款1200元,并令其找来一名持有效证件的司机将车开走。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根据法律,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所以驾驶机动车证件一定要齐全有效,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按期参加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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