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北省黄梅县大河镇宋冲村八组全体村民,集体状告原任宋冲村委会主任,现任村党支部委员兼八组组长吴五清,不顾广大村民根本利益,伙同大河镇纪委干部钱少良,以开发为名,乱卖山林,实则为其父母建豪坟,个人从中谋取私利的违法事实。其主要经过申述如下: 大河镇纪委钱少良,身为党员干部却迷信封建礼教,认为我村为风水宝地,当即找到我村实力派人物吴五清,双方一拍即合。吴五清欣然答应钱少良的荒唐要求,为了避人耳目,钱少良自己不出面,改由其弟钱少武(蕲春人,现在广东深圳市做律师)出面,由钱少武年仅3岁的儿子充任法人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其协议书内容如下:1、八组户主会议纪要;2、村委会决议;3、受权委托书;4、林地流转合同;5、对外公示。 钱少武在骗取上述不正当手续之后,始终不见其前来开发,直到2011年10月,钱母病危,钱不与我组村民商量,竟然将挖掘机开进林地,明目张胆地毁林修路,为其母修建宫殿般豪坟,随后于2012年元月将其母堂而皇之地安葬于此。至此,我们才明白事实的真相。多次找吴五清及钱少武交涉未果,于是我们先后向县纪委、县信访局和大河镇多次反映,没有见效,我们无法只好向县委书记余建堂反映,在余书记电话督促下,县林业局及林业森林公安执法大队也只罚款万元了事,并未对此事及当事人吴五清、钱少良、钱少武采取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相关经济处罚。 吴五清除上述违法事实,还有以下不正当行为令人深思: 1、吴克扣孤寡老人宛任珍生活补贴、养老金、慰问金及移民款共计8000元,他心狠手辣,强夺五保老人养老保命钱,钱不在多少,其性质相当严重。 2、吴于2004年在孤寡老人吴东升死亡后无人对证情况下,勒令其亲侄吴金国归还其所谓上交之欠款,索取欠款后,以欠条失落为由,拒不退还欠条。 3、2009年修建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时,吴五清也从中捞取上级补偿款7000元。 4、2001-2008年,吴五清利用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之机,大肆骗取林业部门“砍伐证”,进而将我组500余亩山林砍伐一光,据估算,几年来吴五清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高达三十至四十万元。 综上所述,我们广大村民有以下几点要求: 1、依法依规宣布吴五清与钱少武所签协议无效,且由县司法局公证处予以公证。 2、勒令钱少武于今年10月底前将其母坟墓迁走。 3、责令吴五清、钱少武共同赔偿毁林造成的损失。 4、严肃认真查处吴五清全部违法事实并予以严惩。 5、对于钱少良给予应有的党纪处分。 我们是生活在大山中的无权村民,但我们相信党和国家,相信国家的法律是严肃、认真和公正的,也相信阳光下的罪恶必将受到严处,任何事情决不能一罚了之,一了百了!
请广大网友给我们指一条明路,也请看到的相关部门给予处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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