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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洪全 记者 邹洁)15日,灵乡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申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1200元的经济损失。
柯女士于7月26日在灵乡镇嘉润华购物中心六六福黄金珠宝专柜购买了一款“金镶玉”首饰,价值人民币1200元。然而不到半个月,买到的首饰就出现褪色现象,柯女士因此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出售的首饰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只同意付费更换,而换购费用需数百元,且不能保证换购后商品的质量。柯女士对此无法接受,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请求协调解决。
灵乡工商所工作人员通过外观查验,发现该款首饰金色部分单薄,且掉色点无人为损坏痕迹。部门介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为柯女士免费更换标价为1440元的首饰,如再出现掉色现象可一年免费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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