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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向征 殷珂 通讯员 彭智) 18日,记者从大冶市经信局获悉,大冶市政府出台了《大冶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从2014年起,每年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技改扩能、节能减排。
据介绍,该笔专项资金在企业项目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税费优惠、土地与资源供应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从而推进产业调整振兴。其中,对于技改扩能固定资产投资300-500万元的项目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投资500-1000万元的项目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投资1000-5000万元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投资5000-10000万元的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则可享受大冶市政府招商引资相对应投资额项目的优惠政策。
此外,《办法》还规定工业企业技改扩能专项资金在每年12月15日前由企业向大冶市经信局申报,同时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并接受大冶市经信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的联合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除将涉及资金全额收缴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其今后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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