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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弘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讨债名正言顺,但也得遵循法律法规。两男子讨债不成雇人锁住债务人家门,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家住东岳街办水塔巷子的丁某因故欠大冶某园林古建公司万某100万,一直未还。今年8月初,万某多次派人到丁某家讨债。丁某还不了钱,不和万某联系。为了逼丁某还债。万某就先雇人锁住了丁某家的大门,丁某一家只得从后门出入。
8月20日上午7时许,胡某和彭某以替丁某讨债为由到丁某家中将其后门锁住,导致丁某的妻子在家不能出来。接到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让胡某和彭某打开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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