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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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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 2014-9-1 1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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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的应当是夏炎松,他所写的东西欲盖弥彰、我正好利用他的材料揭一揭他的画皮。
1. 农房公司的资金不是由云梦县建材管理公司投资51万元开办资金设立,而是由农房公司职工自筹的资金,农房公司的资产相应也应当属于农房公司职工所有。你说农房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建材管理公司的投资,无非想说明这个企业的资产与职工没有任何关系,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吗?相反职工却持有工商局的档案证明,岂容你诡辩!
2.你说“ 由农房公司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认缴注册资本25万元,占宏远公司的50%股份”,农房公司以1800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价25万元作为投入宏远公司的资本,你认为这个价值正常吗?农房公司的土地位于云梦县的黄金地段梦泽大道,即使按照2003年的地价, 25万元也买不到18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农房公司的土地正是被以低估值的形式转让到了夏炎松控制的宏远公司的名下,造成农房公司的资产流失!这种巧立名目、暗渡成仓式的转移农房公司资产、鲸吞企业资产的行为瞒不过明眼的人!
3. 夏炎松为了霸占农房公司的资产,在农房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后,又导演了一出股权转让的好戏,安排农房公司退出宏远公司,由其女儿夏小丁承接农房公司的股权。但是蹊跷的是,农房公司退出宏远公司的时候,既没有收回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夏小丁也没有向农房公司支付任何收购股权的资金,农房公司1800余平方米的土地就白白流入夏炎松公司的名下。这种拙劣的把戏能哄骗谁?你在此混淆视听,却不知道说得越多、你的漏洞就越多吗?
4. “宏远公司租赁农房公司在云梦县梦泽大道222号的房屋为公司经营场所,公司登记的住所地为云梦县梦泽大道222号。”这也是发帖的人不打自招,农房公司和宏远公司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从2003年宏远公司注册开始,宏远公司就没有任何经营业务,宏远公司与农房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两公司均由夏炎松实际控制。夏炎松成立宏远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借宏远公司的壳转移资产,以此逃避法律风险。在宏远公司的工商档案中,宏远公司为了将农房公司的土地过户到宏远公司的名下,白字黑字的承认农房公司和宏远公司是同一个公司!这是有根有据的事实!你又有什么证据能拿出来晒一晒,让大家评论一下?
5. “2004年底,农房公司的职工清算方案经云梦县经济商务局批准后,进行了企业改制,”“2005年6月,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更有效、更灵活地参与市场竞争,云梦县经济贸易局批准了宏远公司的《改制转民方案》,”我想问夏炎松,你说的到底是农房公司改制还是宏远公司改制?云梦县商务局批准的改制企业就是宏远公司,那就应当只对宏远公司改制、不能对农房公司改制、否则就是违法!夏炎松是怎样做的呢?他瞒天过海,拿着宏远公司的改制文件,却对农房公司进行了所谓的改制。谁给了他那么大的胆子?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侵吞集体企业资产是什么?此贼不除,云梦的司法当可以死了!
6. 农房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清算、清产核资以及注销等事项都应当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夏炎松无法无天的对农房公司进行所谓改制,所有的资产清算和处置方案都没有经过职工大会讨论,而是由其疏通关系后避开必经的法律程序。如果召开职工大会,夏炎松侵吞资产的目的和行为早就曝光和流产了!只有阴暗和肮脏的交易才害怕阳光!夏炎松你敢把你所有的事实和证据在这里晒一晒吗?
7. “2009年,宏远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夏炎松、其妻子李五萍、女儿夏小丁等人,同时,也将原登记在宏远公司名下的房屋使用权人变更为夏炎松、夏小丁、李五萍等人所有”这一段也是夏炎松不打自招的讲述侵吞企业资产的过程。夏炎松利用改制之机,将农房公司的资产过户到了宏远公司的名下,变公为私。宏远公司成立期间,股东是不能私分公司资产的,为了彻底直接的控制农房公司的资产,夏炎松连公司法这块遮羞布也不要了,在宏远公司成立时,直接开始向自己分配他多年苦心经营的战利品农房公司的门面房了。抵赖是赖不掉的!
8. 夏炎松如此拙劣的侵吞企业资产的手法,云梦县当地政府不知道吗?这应当是不言自明的?为什么职工告不动夏炎松,因为他是云梦当地的“四黑”、手眼通天。但我们国家毕竟是法治国家,周永康位高权重、作恶多端,多年来享受国家领导人的待遇,但终有恶贯满盈的时候!何况夏炎松,云梦县当地政府如果袒护他,农房公司的职工自会向孝感市或者湖北省乃至中央告御状的!
夏炎松的行为如果不被追究,云梦县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我们还是相信党和政府会严肃的对夏炎松一查到底、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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