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福建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28
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
本人是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街道办莲花村二组谈家细湾村民,原房屋位于市吴都中学正门对面。于2011年被湖北省明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鄂州市永森房地产有限公司拆迁,现在建成的小区叫文苑1号。拆迁安置协议里面特别注明:本人房屋建筑总面积共755平方米,365平方米货币补偿,余下的390平方米商铺加住宅安置。390平方米其中300平方米,按每2.5个平方换一个平方的商铺,置换两个商铺。也就是300个平方米换60个平方米的商铺两个,特注明商铺是两层的,位置在学校的大门对面。当时只有一个学校,也就是现在的吴都中学的对面。现在开发商还的门面位于现在的实验小学与吴都中学的一条小路上,根本不符合协议中的学校大门对面,且还的是一间100平米的商铺,只有一间,我两个儿子怎么分配?难道我的拆迁协议就像一张废纸吗?开发商完全无视拆迁协议,想怎么安置就怎么安置,把我们的房屋原址就这么骗去赚钱。本人老实本分,相信党,相信政府。本人已经将这不公正的遭遇向莲花村,凤凰街道办反应。得到他们的回应是,他们在与开发商协商,回去等待消息,据此已快三月有余,商铺都快被开发商卖光了!我们这平头老百姓已经没有活路了,难道要到本人像全国其他地方的访民那样采取什么去政府披麻戴孝,喝农药,自焚的那一天才有消息吗?本人泣泪写下这些字。。。。。。 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