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公安局发布《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者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
根据该办法,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支持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庇护恐怖活动线索;制作、贩卖、运输、传播、持有、复制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出版物、服装、饰品、音像制品、移动存储介质等线索;组织、策划、实施或者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爆物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线索;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非法出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市民举报有多种途径,可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还可编辑短信发送至“12110”短信报警平台。亦可向市公安局“平安黄石网”局长信箱,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群众举报有价值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其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抓捕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等发挥的作用和效果,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奖金。奖金数额,根据发挥作用的大小从1000元到30万元不等。
对知情不报,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分子,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