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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向征 殷珂 通讯员 万新强)黄某17岁时因砸车玻璃盗窃被抓,面对办案民警,黄某无所谓地说:“大不了就是关两年,出来了我还是要去搞钱的!”刑满释放后,黄某不思悔改,果真重操旧业。民警经过连夜蹲守,12日凌晨将正作案的黄某现场抓获。
一个晚上,6辆车遭砸玻璃被盗
7月14日早晨7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石维接到了指挥中心的电话指令:“在城区风华大酒店旁边的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玻璃被砸,车内共有现金2000余元及一条黄鹤楼香烟被盗。”
石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时,他的手机连续地响起,指挥中心的指令再次传来:“在荟萃路段,还有一辆桑塔纳汽车玻璃被砸。”
就这样,一上午的时间,石维沿着风华酒店到荟萃路口1500米的路程,发现一晚上共有6辆汽车玻璃被砸,犯罪嫌疑人打开车门后进行大肆翻动,目标直指车内财物。
这些案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从7月中旬以来,东风路派出所已多次接群众报警,称停在马路边的汽车被盗。
“有时车里其实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到4S店更换车玻璃要花钱不说,更烦的是要浪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耽误事情。”徐先生说起自己汽车被砸的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小偷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可恨!”
凌晨蹲守,嫌犯作案人赃并获
民警经过研判发现,被砸的车辆全部都是停在路边无人照看,而且无一例外都是砸靠近路边一侧的玻璃,车内的储物柜等位置翻动大而且仔细,甚至连车主随手放的几元硬币也不放过。
在进行复勘时,民警在装有摄像头的路段监控中获取了重要的线索——作案时间多于凌晨一点以后,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一个人且在砸车玻璃之前有用手电照车内查看的动作。民警发现,荟萃路口、风华大酒店门前以及城管局门前三个车辆流动较大的地方是易发案的重点区域。为此,专案组在三个易发案点进行了便衣蹲守。
9月12日凌晨1时许,老刑侦队员邬静涛和民警石维带领队员在步巡时,突然发现在前方的人行道内侧,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在车边行走,而且手里拿着一个微型手电,不停地趴在车窗玻璃上往车内看。
“肯定是他!”邬静涛和石维当即用手比划了一下方向,两人分头向男子逼近过去。
“住手!我们是警察!”就在男子举起手中的锤子正要砸车玻璃的时候,邬静涛的一声断喝让男子僵住了,束手就擒后被带回派出所审查。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面临重罚
“你因为砸车玻璃盗窃被判过刑,为什么又再次干这种事呢?”
“我上次被你们抓住的时候就说过,判个几年我出来还是会做这些事的!”黄某理直气壮地说。
18岁的黄某就是凌晨被抓获的男子,东风路街办办事处下黄村人,去年上半年因为涉嫌盗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据黄某交代,刑满释放后,由于手头没钱,他就独自一人在黄石流浪。每天白天在公园和商场里瞎逛,晚上就坐最后一班中巴回大冶,等别人下车之后他就在车上睡觉。到凌晨一两点钟就下车沿路观察停靠在路边的小汽车,只要发现车里有包包或者是停在偏僻位置的,他就捡起地上的石头将车玻璃砸碎,然后打开车门钻进去仔细寻找钱物,对储物盒等位置的零钱一分都不放过。“如果当天搞到钱就打个的到黄石去潇洒,没有的话就回到中巴上继续睡觉,天亮再随车去黄石。”他从七月上旬开始在东风路辖区进行砸车玻璃盗窃案件已达20余起。
据了解,黄某初次作案时16周岁,鉴于其初犯、且未满18周岁,故而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但是此次他已年满18周岁、且在刑满释放不满四年后再次故意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是为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受到从重处罚。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警方提示:私家车主不要在车上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更不要把手包等放置在车内,以免引起犯罪分子的觊觎。此外尽可能将车停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内,没有条件的话,可将车停在有路灯或光线明亮的路面,以降低车辆被砸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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