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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假稿不知记者、特约记者是否亲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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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18:26:28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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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稿件几个疑点遭质疑,如此假稿不知记者、特约记者是否亲自采访??
(以下是稿件原文)
男子吸毒生幻觉押着“奸细”去报案
民警细查揪出三个瘾君子

   本报讯(记者 某某 特约记者 某某 通讯员 某某)14日,应城一养鱼的男子因吸毒过量产生幻觉,怀疑朋友是他人派来偷鱼的“奸细”,于是押着好友去派出所报案。
    当日上午,在应城市陈河镇养鱼的云某和王某押着男子宋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宋某是偷鱼人派来的“奸细”,专门负责监视,好伺机偷鱼。民警观察这三人均神情恍惚,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遂对他们进行毒品检测,结果三人的尿检结果均呈阳性。在检验结果面前,三人交代了吸食毒品的事实。
    原来,9月1日凌晨,云某在自家的鱼棚发现宋某,宋某声称自己是从京山步行到这里,又累又饿,才倒在云某家的鱼棚睡觉。云某可怜宋某,就将其带回家。期间,云某多次邀请宋某、王某到家吸食麻果,三人称兄道弟。近期,云某家的鱼塘总有人偷鱼,云某怀疑宋某是偷鱼人派来的“奸细”,是监视自己的,于是邀约王某来家中,商量将宋某送派出所。随后,云某、王某和宋某又一起吸食麻果,吸毒过量的宋某继而被同样精神恍惚的云某和王某押到了派出所。
    目前,云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拘,宋某和王某均被行政拘留。
(稿件原文完毕)
质疑一:“吸毒过量的宋某继而被同样精神恍惚的云某和王某押到了派出所”,送的过程中,走了多少路程,或是“毒驾”到派出所的??是怎么过“押送”法,是将其捆着还是驾着??
质疑二:吸毒过量的3人如相互间稍有摩擦,就会发生武力冲力,稿件中未见任何说明??
质疑三、既然是“于是押着好友去派出所报案”,这就不是吸毒过量的行为,且不及前后矛盾????
质疑四、毒品系贵重食品,3人吸食毒品的钱是谁买单??有无可能是其中一人吸食毒品后无钱付款而扯到派出所的.
如此假稿,竟然有新闻市场,不知记者、特约记者是否亲自采访??写如此假稿不知记者、特约记者请贴作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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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19:50:24
呵呵,此稿还真有点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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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19:51:51
此稿不是一般的假,几个记者加上几个通讯员怎么写出这般水的假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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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19:52:23
此稿不是一般的假,几个记者加上几个通讯员怎么写出这般水的假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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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19:52:41
此稿不是一般的假,几个记者加上几个通讯员怎么写出这般水的假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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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20:01:21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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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20:01:38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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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20:02:21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如果真是假稿,通讯员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则应该按记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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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20:18:51
网民声明:
通讯员写假稿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写假稿务必追究责任,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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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7 20:19:10
网民声明:
通讯员写假稿可以不追究责任,但记者、特约记者写假稿务必追究责任,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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