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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姣 通讯员 马倩)昨日,记者从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获悉,截止至8月31日,大冶市2014年城乡居民保险死亡注销人数达到2089人,每月平均260人,相比2013年平均每月死亡注销人数仅50人,同比增长4倍。
为何变化之大?原来,大冶市在加大稽核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了激励措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大冶市于2013年底颁布《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冶政办发[2013]139号),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
该办法的实施,目的是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死亡不上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发生。办法实施大半年,其成效已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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