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 | 超重的超限运输车辆跨市州行驶公路的审批 |
项目设定机关 | 国家 |
实施机关名称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承办机关名称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
协办机关名称 | 无 |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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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和条件 |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 |
申请材料 | 1、《路政管理超限运输申请表》;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 料;
2、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3、车辆行驶证。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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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及期限 |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应当依法组织,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及承诺期限内。 |
法定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期限 | 14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湖北省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3]100号)标准。 |
申请表格名称及
获取方式 | 1、网上申报该事项,需要您提供1—4项材料,其中:《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湖北国省干线公路申请表》
下载后对照填写。 其他2、3、4以附件形式上报,请到范例下载中参阅。
2、申请表获取方式:各基层受理窗口、厅政务服务大厅,或从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
3、材料要求: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具体如下:
材料格式要求:A4规格。
图片材料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彩色,尺寸与原件相同规格。
复印件材料格式:与原件相同规格。
签字(盖章):在有规定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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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互联网上
实现远程申请 | 是 |
咨询电话 | 027-83460640 |
投诉电话 | 027-83460372 |
受理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省交通运输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办公时间 |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7:30 夏 令 时:上午8:00至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