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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枝江市广电局违法安装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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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9 20:53:44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投诉行业: -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领导您好!我们是枝江市胜利路的居民,向您反映枝江市广电局违法安装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的违法行为,枝江广电局为了防止少数家庭安装卫星接收器,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安装了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据查,这种设备电磁波辐射极强,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特别是还有一些小孩甚至孕妇居住在楼内或附近。请您尽快督促他们拆除设备,对安装卫星接收器的家庭可以进行教育劝导,甚至可以强制拆除,但是安装危害人身健康的干扰设备却是十分缺德!我们本来想将情况反映到宜昌行风政风网,但是投诉一栏链接始终打不开。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你们管不了,我们将此情况反映到中纪委网站进行投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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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09:10:35
有人管吗,当官都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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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3:43:41
科盲,要是这样卫星信号岂不是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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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4:16:50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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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4:19:31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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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4:24:32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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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4:35:35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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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4:35:31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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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5:01:44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此规定和一地一网,同城同网的要求,城区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地方不允许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所以,在城区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是违反行为,请尽快自行拆除。
      近期市广电局将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对市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和查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广电局没有在胜利路24号生活区的宿舍楼里安装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
      电磁波“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根据,目前,全人类都生活在各种电磁波中,也都在卫星信号的辐射下,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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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18:18:25
楼主是卖卫星锅的吧?本人家住迎城四巷,前不久家里买了卫星锅,装好后就不能看,安装的胖师傅说:“过半个月就可以看了,肯定没问题”,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是不能看,骗子,强烈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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