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不能清退了事
不上班,不在岗,却可以领工资、享福利,为杜绝这种浪费财政资金,严重损害社会公平的“吃空饷”现象,从年初开始,浙江庆元大力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以明察暗访、督查问责为抓手,清理清退“吃空饷”69人,查处19名违纪干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2.25%。(中国新闻网2014年9月19日)
一个仅有20来万人口的庆元县竟然查出69个吃空饷“懒官”。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震惊!
“吃空饷”是指工作人员有编制、有岗位却不上班但照样领取工资待遇的现象。无论从个人、集体还是国家层面来看,其危害都极大。一是极大地贪污了纳税人的血汗钱;二是严重影响单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滋生官场腐败,因为“吃空饷”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一个地方管理上的松散,无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钻空子,蚕食国家财产;四是引起社会群众对机关事业单位不满,从而使群众对执政党和人民政府产生反面情绪,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就是说,“吃空饷”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面对“吃空饷”这一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庆元县,全国各地的处理方法都是一个样两个字——“清退”。这就令我等草民感到奇怪了:既然“吃空饷”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啥轻描淡写地用“清退”二字来了结?
草民认为,不管哪个政府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出现吃空饷的想象,首先应当追究和查办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其次应在清退这些吃空饷人员的同时,还当将其吃空饷期间的一切收入追退出来,不能简单地用清退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