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4-10-2 09:35 编辑
9月30日上午,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在荆门烈士陵园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驻荆部队团以上单位主官、部队官兵代表,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烈属代表,老战士代表,学生代表,约400人参加了公祭活动。部分单位及市民自发参加公祭活动。
公祭活动由市长肖菊华主持,参加纪念活动的全体人员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向烈士默哀,少先队员献唱了《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荆门军分区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篮,社会各界人士敬献了鲜花。
今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行文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开展烈士公祭活动,表达继往开来、持续奋斗的坚定信心。弘扬不同时期的烈士精神内涵,用烈士精神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让正能量在社会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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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驻荆部队官兵列队进入公祭活动现场。
2、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在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丁萍的陪同下参加公祭活动。
3、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勇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菊华同志在公祭活动现场。
4、“四大家”领导参加公祭活动。
5、肖菊华市长主持公祭活动。
6、向烈士默哀。
7、武警战士向烈士默哀。
8、公安局特警支队干警向烈士默哀。
9、中共荆门市委向烈士敬献的花篮。
10、 烈士永垂不朽。
11、 向烈属代表、老战士致敬。
12、 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
13、 向烈士纪念碑宣誓:做人民的忠诚卫士。
14、 市委主要领导瞻仰烈士纪念碑。
15、 市群艺馆声乐公益培训班学员自发参加公祭活动。
16、 市民敬献鲜花。
17、 老战士来现场纪念他们逝去的战友。
18、 老战士讲述过去的峥嵘岁月。
19、 老战士在烈士陵园留影。
20、 庄严肃穆的烈士纪念碑永远屹立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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