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右四)带领检查组一行,来到黄石专题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图为检查组一行查看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通讯员 焦步宏 文 刘生海 摄
(记者 石勇 通讯员 郭圣发)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一行在黄石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期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AB岗”办案组模式、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等多项工作受到了检查组充分肯定。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今年实行内部整合改革后,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每个办案组中同时设置两名主办检察官,形成“AB岗”,A岗办案,B岗负责配合、监督;B岗办案,A岗负责配合、监督,充分体现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既要整体联动又要强化制约的职能特征,优化了办案组织。同时,该院将过去从事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其他部门主办检察官和新进人员编成若干临时办案组,在高峰期协助办案,这种方式不仅有效整合办案资源,缓解了人少案多压力,而且锻炼了队伍。
为了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每立办一案,必须有安全防范预案、必须有风险评估报告、必须将安全措施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备案。由于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不断创新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5件62人,办案数居全市基层院之首,且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