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枉法办案
院长:廖天明失职、渎职应当追责
代理人林皓对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问题的痛恨揭露
致:各国驻华大使馆、中央国家领导人、最高检、最高法、各省党、政权力机关——呼吁:穷苦百姓依法应当享有公平正义的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夏翠霞在承办申请执行人李银姣诉被执行人刘青、协助执行人鄂州巨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复议一案中,由于夏翠霞及配偶与这家开发公司特殊的关系,相互勾结恶意串通,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以申请执行人弱势一方的合法权利(诉讼保全工程款)作筹码,以合法的手段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司法正义荡然无存,公信力倍受质疑。
此案,当事人、代理人向鄂州中院院长廖天明、纪检组长汪明等四位党组成员在内,均已通过当面反映情况、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及电话、短信等方式近百次请求依法纠正,对违法故意隐瞒案件事实,隐匿证据、拒绝和阻止对方当事人举证,制造假证认定案件“事实” 等违法行为。然而,鄂州中院包括院长廖天明等,对承办人夏翠霞不惜代价为关系人枉法效劳的裁定不闻不问,纪检组长承诺对反映夏翠霞违纪的书面材料查处并作书面回复,却采取人不见、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的方式规避问题,谁敢相信鄂州中院领导恪尽职守地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公正执法维护依法治国社会稳定的责任?如此害国坑民的严重违法违纪,剥夺申请执行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的裁定,如不依法撤销作出公正再定,法理岂能容忍,等同人民法院以合法的手段,采取内外勾结串通一气暴力谋财害命。法的生命在鄂州中院被枉法行为埋葬,法的执行和实现变成枉论。
如果法律不再是鄂州中院审判案件的准绳、事实不再是鄂州中院审判案件的依据,社会将走向无序和混乱……鄂州中院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鄂州中院为何对腐败问题如铜墙壁而坚不可摧,又怎能让百姓信仰法律?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别以为自己的屁股干净就行……一件并不复杂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代理人风雨无阻跑案三年多,近三百次求法院依法执行却压案不办,法院不正常的权贵关系致使申请执行案件遭遇重重阻力,徇私枉法者置法律而不顾,享有至高无尚上的法律特权,对其案情不利于权贵一方采取随时随地补上假证,对待协助执行的开发公司二次逾期提出的异议依法应当裁定执行而久拖不执,真牛啊!实在无法为关系人规避责任,最终以徇私枉法裁定封杀剥夺一个善良弱势女当事人应有的合法财产权,维护权贵非法利益,大量虚假证据视而不见,有利于申请执行人的证据却装起了“睁眼瞎” ,承办人夏翠霞隐瞒案件客观事实向审判委员会作虚假事实汇报案情,查封冻结的财产任凭权贵动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良知不见踪影?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公平正义” 鄂州中院当成了土豆烧牛肉,中央应对司法机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整治刻不容缓,恶劣的司法环境危害社会,危害民众信仰法律。
为了合法权利而斗争,亦将全部案件事实详尽情况上省进京坚决告到底!中国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废除劳教制度以及美国黑人的人权问题,均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难道鄂州司法要将弱势群体逼向死胡同吗? 为何权贵却畅通无阻,这是法制国家的悲哀,百姓遭遇的不幸。还有青天流芳古吗?司法怎能伸手不见五指天,那么,司法就演变成无法无天!
【此博(贴)文所述,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邮寄各国驻华大使馆、中央各领导、最高法院、媒体记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政领导、人大、政法委、纪委。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回复均视为鄂州中院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的虚假作为。:林皓、电话1897198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