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城管委办公室 于 2014-10-9 17:14 编辑
中心城区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优化城市环境,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市城管委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区为主、集中整治”的工作格局,采取联合执法、严管重罚的方法,重点对中心城区各类噪声油烟污染源进行治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此次中心城区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由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公安、环保、文体、城管、信访、工商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具体实施。重点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进行治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召开中心城区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噪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区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治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市城管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噪声油烟污染排放标准、专项整治目的及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12月25日)。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别对产生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主体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其按标准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主体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促其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 (三)常态管理阶段(12月26日以后)。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噪声油烟规范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建整治专班,落实专项经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采取向产生噪声油烟的单位发放整治告知卡、《致市民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公然抗法的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置、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集中力量,全力推进。要组织精干力量,配备整治执法车辆、执法工具和执法文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凡行动不力、工作标准低、落实不到位、督办整改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督办检查。市城管委办公室全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并依据《荆门市中心城区噪声油烟污染整治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评,考评得分纳入各区每月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评分,在城市管理月点评会上进行点评通报。
市城管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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