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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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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政府的“拆迁公告”是地方法规,公告中的拆迁主体应该按照公告中的拆迁范围依法进行拆迁。然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小小鄂州更是奇葩百出:
鄂州市老城区的新民街窑货院,被开发商“湖北省昊坤置业有限公司”看中了,搞了个“江景名苑”项目。2010年3月6日鄂州市拆迁办张贴了拆迁公告(以后上传图片),公告的拆迁范围不到三亩,然而实际拆迁范围接近二十亩。是公告拆迁范围搞错了吗?应该不会。因为拆迁办就在此地不到三十米的房产大楼办公。而公告拆迁范围正好是“湖北省昊坤置业有限公司”曾经申报的项目范围(该项目鄂州市发改委早已下文说过期作废了)。
拆迁近五年了,市民早有反应,可是各级政府还在支持。既然要支持为什么不再发个拆迁公告呢?难道非要搞个“权比法大”?
希望纪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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