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宁鹤车祸进展情况(二) 谁,在草菅人命? 谁,在践踏法律? ——答谢调查组暨家属个人感慨 “8.22”宁鹤车祸事件已经过去五十天了。我的女儿宁鹤尸骨还没有入土,她似乎还在用清澈的眼神,打量着这个并不清澈的世界。我自己交织在悲痛、感激、愤怒、无奈的情感中。一个近半百的中年人,这份悲苦无法言传,只有我自己深夜嚎啕痛哭。 如果只是一起纯粹的交通事故,如果涉事方不涉及军方,如果所有涉事部门真正公正处理事情……只是,世上没有如果,我依然带着悲愤的心情,在寻求真相的路上求索前行。因为,我不相信我们政府会草菅人命,我更不相信我们的军方会践踏法律!我依然需要广大朋友与社会网络各界朋友的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真正前行的动力。 (一)两份报告——从希望到绝望 第一份报告是《关于移交京港澳高速长潭段“8.22”死人交通案件的函》。这是长潭大队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和前期侦查”、按照法律程序向国防科技大学保卫部门提议刑侦立案的公文函,是红头文件,盖着行政公章。鲜红的五星,庄严的国徽,让我充满希望的等待女儿死亡真相。报告中第二部分“目前此案件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行为与疑点”中,白纸黑字庄严地写着充满希望的辞句,请允许我摘录如下: 1、杨云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采取其它积极抢救措施,而是擅自驾驶渝F09882重型半挂牵引车继续往前,左右摇摆行驶,故意碰撞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后又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跳车,放任渝F09882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无人驾驶的失控状态下继续向前。 2、杨云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及乘员等不特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事实上也延误了对宁鹤的抢救时机,杨云跳车后货车再次碰撞护栏对造成宁鹤的最终死亡也产生了一定作用。 3、宁鹤的死亡符合巨大暴力作用所致,也可能是交通事故造成。 4、死者宁鹤生前与肇事驾驶人杨云系男女朋友关系,且在事故前两人曾协议分手,不能完全排除因分手产生怨恨后发生杀人的动机。 5、杨云与宁鹤在科大院内见面约十分钟后才驾车驶离,副驾驶位放倒看不到人,此时段内宁鹤是否已遇害待立案查证。 6、杨云在第一次询问记录中陈述是其在驾车过程中因为看手机而未注意前方车辆,致使所驾驶车辆与前方半挂车追尾相撞,且在事故发生后擅自移动车辆,破坏了原始现场,杨云应负该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如果此事故作为普通的交通事故办理,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形态系车辆追尾碰撞。根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杨云涉嫌交通肇事罪。 但是,第二份报告却使从希望到绝望。2014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在长沙市政法委统一协调下,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得出结论是:无证据证明杨云有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宁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收悉这份报告后,我从沸点到冰点,从希望到绝望。虽然没有红头文件,虽然没有盖公章,但是这是政府也是调查组的答复,还在红网百姓呼声上进行了答复,我知道这代表着政府的权威。大家可以到红网上去查看。一份本应该语通句顺、逻辑严谨的公文,但我实在是无法将逻辑关系与长潭大队的函里面的提及的问题对应起来,更没有办法与我们家属提出的需要释疑的19条对应起来。我仅摘录两段文字,我相信看过事故视频的大家,对比这段文字与长潭大队函告中的文字,心情会与我一样:无奈、愤怒和悲哀! 1、事故后,杨云有主动施救行为,未发现逃逸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理由一:据大货车司机王反映,杨云在事故发生后,主动下车到副驾驶位置查看,有拉动副驾驶车门的动作。理由二:根据三次对杨云的询问,杨称其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副驾驶一侧卡在大货车下面,打不开门,将大货车往前开动,试图把小车从大货车下分离出来,后尝试用大货车将路面车辆逼停协助救人未果。理由三:从正常行驶的大货车乘员郑某手机拍摄的视频看,在3分06秒时间内,杨云驾驶的大货车行驶速度约30码左右(在视频中有郑某的语音为证),期间有6台车辆超车,杨云驾驶的大货车行车轨迹稳定,没有故意撞击其他车辆和疯狂驾驶的行为,排除杨云利用大货车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理由四:杨云所驾驶的大货车是正常状态,没有受到严重损坏,车辆可以正常行驶,杨云具备驾车逃离的条件,却选择自行跳车,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同时,我还想重点摘录一段文字,如下: 2、从宁鹤所使用的手机恢复的部分短信、微信内容,结合宁鹤与杨云的话单分析,发现:8月19日宁鹤给杨云微信“我可以睡觉,但我要分手”;8月21日宁鹤又给杨云短信“中午我想和云哥哥吃饭”“给衣服给你”等。 上述描述有意凸显“我可以睡觉,但我要分手”的内容。根据恢复数据的短信,前后语言环境是:有些晚了,杨云发微信要宁鹤早点入睡;宁鹤回答:我可以(早点)睡觉,但我要分手。我一个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断章取义的不严谨,政府公文怎么可以用断章取义语句来迷惑广大网友呢?要艳情色彩么?我觉得这既是对我死去女儿不公平的描述,更是政府行文的不严谨与不负责任。这是有些卑鄙的。 (二)三问校方——我们只要真相! 一问:能不能提供13分钟视频给我们家属? 8月22日,我女儿湘A658FH车辆是21:04分驾驶进入国防科技大学北门,21:17分时是由杨云驾驶湘A658FH车驶出国防科技大学北门的。我只要这十三分钟视频看看。我的要求真的很简单,我只要在视频中看到我女儿是开开心心自己拉开副驾驶室门坐到副驾驶室,两个人高高兴兴一起出去玩,我就接受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二问:能不能告知社会不能刑事立案的理由? 地方长潭大队都已经作了那么详细的分析,要求立案进行刑事侦察。你们从始至终坚持不要立案,不要刑侦。人民军队为人民,我们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歌长大的一代人,我们是对着五角星军旗充满无限崇敬一代人。既然不能刑事立案侦察,是不是可以请你们出具一份不能进行刑事立案侦察的理由报告书给我们家属! 三问:能不能书面向家属提供杨云8月22日至8月23日四十八小时的语言、文字的通讯记录的具体内容? (三)三问政府——能否真正释疑! 一问:杨云真的无罪? “事故后,杨云有主动施救行为,未发现逃逸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假如真是这样,是不是任何一位公民不小心发生类似情况后,不必报警,不必施救,直接开着被追尾车辆直接行驶就是,因为这是主动施救,因为这不是逃逸,因为这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因为这无罪! 二问:我只能接受这是交通事故? 是不是只能像某警察所言:社会有这么黑暗,这就是交通事故? 是不是只能像市某处长所言:只能定性为交通事故? 三问:能不能出具严谨、完善的书面调查结论报告? 家庭希望调查报告在解释家庭19个疑点的基础上,完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宁鹤死亡时间和原因定性,对事故定性。二是分析杨云“尝试用大货车将路面车辆逼停协助救人”的行为是否与宁鹤死亡有关。三是定论杨云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事情已经过去五十天了。作为逝者父母,我们真诚感谢政府和军方为此次事件所作出不懈努力。我们还是相信政府是为百姓作主的政府,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我们更真诚跪谢广大敢于仗义直言、心怀正义的社会各界朋友和网友,你们是最可爱的人。事情进展至此,我们还是不知道该求助于谁,依然希望这件事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我们只是要一个事情的真相。 我的女儿宁鹤,对于天下人来讲只是70亿人口中的最普通一员,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唯一的70亿分之1。谁都有父母,谁都想养儿育女,天下父母心!向各位热心的网友求助,希望大家能帮我们出出主意,希望大家继续帮我们转发!让我们有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告慰我们女儿还没有安息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