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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家住在铁山的梅先生致电本报:”我有个战友是1959年参军的老兵,曾上过越南战场,三次负伤,复员后在家务农,现在年纪大了,家里没什么收入,儿女不在身边,生活比较拮据。“当年复员回来后地方没有安排工作,想问下民政在军转干这块有没有什么照顾的政策,有的话怎么申请?”
部门回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政策,城镇军转干复员军人,无工作单位的,可以纳入优抚对象,对困难的军转干部,由本人向所在社区写出申请,提供参战记录材料,村委或社区汇总后,报民政部门审核后给予每月320元标准发放优抚金。记者 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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