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如果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它姓氏。小伙伴们,你会考虑换个姓吗? 拟出新规 四种情况可选取“第三姓” 在2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 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由于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针对现实问题,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各方说法 姓氏范围扩大要适当 “个别不好取名的特殊姓氏,可以考虑换个姓。”网友“鸭梨与浮云”说,他听过许多奇异的姓氏,比如“苟”、“黑”、“死”、“毒”等等,这些在中国人看来都是不吉利的字眼,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应该承受了不少的压力。“如果家族都同意的话,换个姓氏也未尝不可。” 然而,在讨论中,持反对意见的仍占大多数。网友“孤夜笑云”认为,欲要亡其国,必先灭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论文化传承,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姓氏,因为它告诉了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从这提案来看,随意更换姓氏不利于凝聚汉族以及泛汉族裔对主体文化的向心力。 自由选取姓氏的口子可开多大?如何避免自由选择姓氏带来的社会管理困扰?有专家指出,对姓氏选取问题进行立法规范,既要明确公民在什么情况可以选取第三姓,也要列出“清单”,明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选取第三姓,避免给违法犯罪人员等留下法律空子。 网友热议 @ i玩客-ivankr:我哥哥因为别的原因不随我爸妈姓,而是随我祖爷爷姓。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他从小就被亲戚开玩笑说不是爸妈亲生的,这使他十几年以来一直都以为自己是捡来的,直到高中毕业以后才真的知道他是爸妈亲生的,可以心理已经受了极大的创伤!所以,不要轻易让自己的孩子随别的姓! @安琪拉要努力:我以后的孩子是姓皮尔洛呢还是诺维茨基呢?或者流川、三井?哎呀好多选择,好心烦呀! @天蝎女1027:以后四世同堂,老张的儿子姓李,孙子姓王,孙女姓赵……一百个人一百个姓,一家凑足百家姓。想想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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