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北国商城煤炭经营公司成立于1995年,下属有四座煤矿,现将其中公司旗下一座煤矿概述如下: 1998年1月,本公司依法兼并了达拉特旗青达门乡杨三煤矿,后变更为《达拉特旗北国商城煤炭经营公司杨家沟煤矿》采矿证号(伊采煤字【1996】211050号),现在名称被犯罪分子非法变更为创业煤矿,采矿证号(伊采煤字【1997】2110117号)。本公司在兼并这座煤矿的同时,与这座煤矿签订了兼并合同书,并且在达拉特旗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在达拉特旗审计事务所达审所发(1998)10号关于达旗北国商城商贸总公司煤炭经营公司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审计。本公司在兼并杨三煤矿后,分别向达旗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兼并行为、《采矿许可证》与营业执照都已得到工商管理部门认可是合法有效的。 在1999年4月份的国家进行关井·压产换证期间,达拉特旗北国商城煤炭经营公司将其与其他三座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换证延期申请书》,依法交给了韩有志局长,证明达拉特旗矿管局已经依法通过初步的审核,在1999年4月30日之前的法定期限之内,将达拉特旗北国商城煤炭经营公司4座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换证延期申请书》,依法按照达拉特旗北国商城煤炭经营公司作为法人主体,上报了伊克昭盟关井•压产工作领导小组和伊克昭盟矿管局。可是,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的法定期限之内,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却莫名其妙的将本公司4座煤矿的换证之后的新的《采矿许可证》非法颁发给了与本公司毫不相干的人。无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是无意失误还是有意为之,至今16年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对此举做出合理的纠正或解释。 其企业法人贾建平依法维权已经16年了,维权之路阻碍重重,愈走愈难:工商局有意为难;公证处掉包证;人民法院帮亲不帮理,无视事实,滥用职权;专案组组长趁机弄虚作假,谎报结案;无奈赴京上访,却屡屡被花言巧语劝返,然后置之不理;就连以国土资源部为首的九部委组成的督查组都要选择避重就轻,成功“金蝉脱壳”……,这些恣意妄为纵容侵权、纵容违法犯罪的行为使受害者贾建平16年来维权无门,走投无路,心寒绝望自杀未遂。 为何一个煤矿已经属于本公司合法资产还能被第二次转让?为何执着依法维权16年案件依旧没有丝毫的进展?这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关联?到底是谁能如此的神通广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从以上事实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起案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所以至今仍然是一个无人敢于解开的谜。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敢于揭露这起非法侵权案的黑幕呢? 以上内容并非空口无凭,都是有真凭实据的。更多内容,请查询本公司网站:http://www.bsdm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