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获悉,在今年3月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基础上,市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也已正式到位。此次整合减少2个内设机构,更名5个机构,新设2个机构,撤销1个加挂牌子的机构。
调整后,市纪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预防腐败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两轮改革后,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均与改革前持平,总数不增。为增强监督和办案力量,目前从事监督和办案的人数占总人数的73%。同时,为解决“灯下黑”问题,市纪委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与市纪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丰林指出,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要求,市纪委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勇于担当、转变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同时,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进一步严明纪律,正人先正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