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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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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书记,您好!我是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莲花村二组谈家细湾村民,原房屋位于市吴都中学正门对面。于2011年12月28日被湖北省明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鄂州市永森房地产有限公司拆迁,现在做成了文苑一号小区。我的拆迁协议上面说明要还建两个门面在吴都中学的对面,但是现在开发商变挂了,不仅只还一个门面,而且还分到了小区旁边的一条小路上,根本就不是什么学校大门对面。湾里还有三家也是这种情况,为此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明我们的拆迁协议上面的公章有问题,公章内容是鄂州市凤凰街道莲花村张家湾城中村改造协调指挥部,这是政府的公章,房子拆迁完了,这个指挥部也就解散了,应该要盖开发商公司的公章,怎么能盖这样的一个章子,对此他无能为力,他说你们去找凤凰街道办事处吧,这个公章是属于他们的。后来我们还发现整个谈家细湾17家都是盖的这种公章,尊敬的李书记同志!您说,他们怎么能这样欺骗老百姓,难道早有预谋要侵占老百姓的财产。我们为了这件事情非常气愤,就去找了凤凰街道办事处,他们说正在协商,又叫我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先是避而不见,后来又跟我们谈条件,叫我们花钱买门面,您说!这样合理吗?不仅把拆迁协议当废纸,而且还想赚一笔。我们越想越气愤,就到处走访写信,得到的答案都是正在协商,但是都已经协商了3个月了还是没有解决!开发商依然像没事一样的销售门面,最近凤凰街道办把我和老伴叫过去签了一份文件,文件内容是同意他们正在协商解决这件事情,还叫我们不要再往上面写信了,我们猜想这肯定是在应付上面的督察,不然怎么都3个多月了还是协商这句话,要协商到什么时候,解决不了吗?难道就不能先把开发商存在争议的门面进行查封吗?怕我们继续往上面写信就故意拖延,可以给开发商更多的时间来销售门面!尊敬的李书记同志,希望您能听听基层老百姓的声音,保护老百姓的财产不被侵占,首先能追究凤凰街道办事处的失职,查封开发商存在争议的门面,然后按照拆迁协议来分给我们老百姓应得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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