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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非法开发影视旅游基地大冶男子破坏林地获刑
大冶男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210亩开发旅游基地。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6日,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胜(化名)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开着生态养殖公司的刘胜,在2011年8月听朋友说搞红色旅游很火很挣钱,便想到自己家乡的云台山正是开发红色旅游的好地方。随后,刘胜在未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大冶市刘仁八镇云台山林场开发湖北“老子仙境”红色影视旅游基地,并在云台山林场占用林地修路、修大坝、修排水渠道等。
经群众举报后,大冶市林业局先后两次向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刘胜仍组织人员继续施工,造成210.6亩林地被破坏、林木被损毁。
2014年1月,大冶市公安机关将刘胜抓获归案。刘落网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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