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本报报道了《大冶户外广告乱象丛生》之现象篇,从四个方面对我市户外广告乱象进行了报道,引发了市民的广泛讨论。那么,导致我市户外广告混乱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户外广告到底归谁管理?我市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吗? 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个相关部门。城管、工商等部门表示,与户外广告经营、管理有关的部门很多,但我市又没有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这就导致了户外广告乱象丛生。采访中,各部门都表示希望大冶尽快出台《大冶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各部门联合办公,形成合力,推动我市户外广告往好的方向发展。
城管:广告主违法成本低 后期拆除成本高 看到街边褪色破损和摇摇欲坠的户外广告,大多数市民第一反应可能是城管为什么不来处理。对于这种想法,市城管局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觉得有些冤枉。“户外广告应该遵循‘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我们城管局是2005年成立的,但是2005年之前,城区的户外广告的数量就已经很多了。对于这些年数较久的广告牌,被严重破坏了的,我们已经进行了拆除,而有的户外广告牌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设置的,部分企业面对我们的管理,不是很配合,我们也很无奈。” 对于2005年之后大量出现的户外广告牌,该负责人直言,审批广告牌有利益可图,所以审批设置的时候大家都冲在前面,然而一涉及到后期维护和管理,大家就都不管了,只有我们城管去处理,这里面很多广告牌根本不是城管审批的。“我们管理户外广告的唯一的依据,就是《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记者看到,该《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然而该负责人表示,广告商设置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的成本很低,但处理这些广告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例如一个10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他们制作安装的费用可能只需要一千至两千元,但我们拆除时,如果对方愿意配合,我们请“蜘蛛人”需要1000多元;如果对方不配合,我们就要动用吊车,整个广告拆除完最少要花6000元,耗时两天左右。” 对于整治户外广告乱象,市城管局表示,最主要的是要出台适合大冶实际情况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按规定统一规范户外广告市场,各相关部门组建一个领导小组,这样对控制户外广告总量、落实规划要求、增强拆除力度都有好处。
工商:不经审批的太多 只能进行后期监管 市工商局在户外广告市场上,主要职责是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该局分管户外广告的负责人表示,工商局每年发出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大概有320个,申请人必须提交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目前,市面上大多数户外广告牌的内容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工商局的审批,属于私自乱贴乱挂。 该负责人认为,广告的设置要规范,哪些路段能设置哪些不能都要规定好。同时,户外广告设置方式、形式也要出台具体要求。“通俗的说,就跟人穿衣服一样,如果搭配不协调,就会很难看。同一块区域的户外广告要有统一的规格和材料,不能乱用乱挂。” “户外广告由于发布在户外,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因此,拟定我市户外广告的总体设置规划,制定《大冶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广告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起对户外广告的社会监督机制和必要的投诉奖励制度。”该负责人表示,市工商局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但要想规范整个大冶的户外广告,还是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专门来协调治理。
规划:主要考核大型广告是否符合规划 市规划局规划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划局主要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并且主要是城区内的大型户外广告。“广告主要提供道路平面图、效果图,我们再从是否影响交通、与周围建筑和景观是否和谐等角度,看其是否符合规划。” “目前,大部分广告主都是经过城投公司交给我们,我们两个部门再一起商讨研究,进行审批。”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中心城区审批了3到4块户外广告牌,但还没有出台专项规划。 他山之石: 温州:
今年上半年,温州市政府出台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据了解,该暂行办法实施后,户外广告设置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城管与执法部门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竞价、招标等方式确定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该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期限一般为5年,大型电子显示屏(牌)一般为7年。户外广告经营权期满后,原使用者未取得下期使用权的,可与取得下期使用权的使用者协商交易户外广告设施,协商不成的,应当自行拆除原设施。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其有效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遮盖、损坏。
杭州:
为了解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中突出的问题,今年6月1日,《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该《条例》对设置的具体要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验收后的报告义务、日常维护要求等都进行了规定。条例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设置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设置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的区域、位置。”
漳州:
对于户外广告管理,漳州三管齐下,强化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一是严把源头,从严审批。户外广告整治开展的同时,同步停止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对一些建筑物有预留广告位、围墙广告、LED显示屏等广告设施也从严把关,严控与整治并重,有效落实减量原则。二是前置管理,“零距离”跟进。对即将竣工交付使用的沿街新建小区“零距离”跟进服务。与物业联动共管,免费提供新建小区店招牌设置效果图,鼓励店家提高设置质量,从源头上规范店招牌的设置。三是事前备案、服务先行。店招牌设置实行备案管理,在办理招牌备案的过程中实行有效地指导,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及行政指导文书,并到现场勘查指导,确保新改造或新设置的招牌按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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