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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石勇 通讯员 卢凌云 顿朝霞)日前,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庭长王华群驱车来到两百余公里外的大别山区,为孤寡老人闫大娘送去赔偿款30万余元。老人禁不住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今年74岁的闫大娘系交通事故亡者王某之母,黄冈罗田人。4月11日,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大冶市某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与同向行驶的由熊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王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熊某支付了赔偿款3万余元。4月28日,闫大娘及孙女小汪将熊某、黄冈市某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王华群了解到闫大娘的丈夫、长子和小汪的母亲先后因故去世,家世凄凉。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效后,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但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支付闫大娘、小汪赔偿款30万余元,她们返还熊某垫付的赔偿款3万余元。随后,保险公司把赔偿款打到了大冶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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