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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乡镇农技人员依法维权暴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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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4-11-28 11: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上级领导及广大媒体朋友们:
  我们是通城县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的共产党员,都是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几十年,现就我们这些人的身份、待遇、保障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望你们关心农技工作人员的温饱,别把我们逼上绝路。
  一、农技人员实况
  2002年以前,我们这些人都是脱产干部,在乡镇“要钱、要命”的年代,我们充当最前位的“打手”,同时也是背着良种挨家挨户去推广的“泥腿子”,为最基层的人民群众服务,为我县农业生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02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实行“乡改”,将乡镇“农技、农机、水产、特产”等单位合并,合并后上岗和退养人员工资待遇每人仅5000元/年,当时,我们总觉得乡改会有一个过程,会越来越好,相信党不会亏待我们这些服务在最底层的农业人。2005年,湖北省政府、通城县人民政府出台新的改制文件,将乡镇“七站八所”改为“以钱养事”,将农技站改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原事业单位被撤消,所有农技人员干部身份被剥夺。我们一夜之间从干部变成了一贫、四无、五不调人员〈一贫:家贫,四无:无身份、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无主管单位,五不调:不调工资、不调补助、不调级别、不调岗位、不调档案〉。是我们走错门了,还是觉得我们没有利用价值了,就把我们一脚踢开?
  我们是农民的儿女,我们爱农、学农没有错,我们的贡献可圈可点,可我们却享受着最低的待遇:从2005年至今三分之二人员失业、上岗人员年收入才有13000元—15000元,平均下来所得工资就是6000元,何以生活?农技人员的工伤、病养、住房公积金、因公至死至伤等,无人问津,下岗失业人员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无从办理!
  可是在抗击各种灾情、森林防火、行风评议、基层党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甚至党报党刊发行时都从来没少我们,唯独提高待遇没有我们!可我们却还是坚守在最底层: 2007年麦市镇何艳兵同志在病虫害防治期间,在田间地头奔波造成中风 ;石南镇吴神水同志在上班时间突发脑血栓至残;塘湖罗神龙同志去县城办理农业保险,回家途中骑摩托车跌死。马港农技中心刘志良,1977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办理退休手续,其间,上交保费10245.20元(2014年1一10月),档案管理费2000元。11月份退休,一个工作37年的老农业人,退休后工资每月才1378.58元,缴费按事业工资算,退休金不按事业工资核,试问公理何在?这些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又是何感想?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全民加薪的今天,在改革逐步深化的今天,我们的良心决不能被“改”,如果良心随着改革的深化而改,我们的社会将会改得没有道德,没有人性!我们农技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服务农业,但我们的收入却得不到保障,今年前10个月上岗人员服务报酬仅6000元!社会小康,农技人员的待遇真的是“小糠”! 将心比心,还觉得你们的领导“有方”吗?
  二、同样的改革不一样的结局
  2002年到2005年通城县乡镇体制改革,涉及乡镇7站8所,范围包括:城建、农业、计生、文体、畜牧、水利等站所。为什么城建、水利站能恢复编制,乡镇计生办能享受津补贴,同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下的体制改革,他们能恢复,能享受,而我们却不能?中央文件、国家法律都明确了我们的性质和身份,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你们却不执行中央政策,明显知法违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城县早八年前就摆脱贫困,得到了市、省委、省政府高度表彰。可我们农技服务中心与贫困县市的农技人员相比,有如天壤之别,如崇阳、通山县每人年工资为18000—20000元,荆州地区每人每年为30000—50000元,而我们脱贫县的农技推广人员,人均年工资仅有6000元,兄弟县贫困县还能温饱,而我们却越脱越贫!再脱就一无所有!就是这么体现你们领导有方,体现你们改革成果?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改革,给我们农业人所带来的红利?
  三、要求:
  ①“依法治国”不是空洞的口号。严格贯彻落实《农业法》、《中国农技推广法》、《劳动法》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县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稳定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停止违法侵权,依法恢复我们的事业单位编制及身份;
  ②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核发和补发工资 ;
  ③与同类单位同步调整工资、津补贴 ;
  ④保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平等,同时享有同样的工伤、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为此事,我们各乡镇农技站人员多次到市、省、及北京进行信访,要求解决我们待遇问题,从2011年至现在,一直没有解决,这次,我们农技站各位党员于2014年11月24日到通城县人民政府诉求身份待遇,并向政府请愿,通城县政府统战部长蔡琦接待了我们。可正在我们离开时,通城县政府县委副书、政法委记彭光平打电话指使公安局副局长吴高辉带领武警围攻我们,我们的人杜胜平被打伤,衣服被撕烂,吴高辉还大声叫嚣:“打死你们!”统战部长蔡琦就站在旁边也不加阻止。通城县公安人员俨然成了政府的打手和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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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咸宁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7:15:56
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5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鼓励他们为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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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7: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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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38:40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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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38:42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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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38:54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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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38:55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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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38:56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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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40:06
我县农技人员也是如此,通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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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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