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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高中生绑架杀害同桌案一审开庭
2014年11月30日 16:18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丹江口(湖北)11月30日电 记者刘志月 湖北省丹江口市17岁的高中生黎某被同桌绑架杀害一案11月28日一审开庭,由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丹江口市法院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起诉书称,经前期准备,今年5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杜某、吕某碰面后密谋作案。当晚22时许,吕某到被害人黎某家楼下等待,见面后,其谎称自己与家人吵架而住在一个防空洞内,想请黎某白天给自己送饭。随后,吕某与黎某一起前往吕某所说的防空洞,快到达时,在此等候的被告人杜某拿出折叠刀抵住黎某脖子,抢走黎某随身财物,并逼迫其进入防空洞内,问清其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并用手机拍照。杜某和吕某随后将黎某捆绑,并先后用刀刺、割黎某,随后用准备好的汽油焚尸。
检察机关查明,5月26日下午,吕某和杜某再次进入防空洞用石块将黎某的尸体掩盖;26日晚20时许,杜某用黎某的手机给黎某母亲打电话索要1万元现金,并把事先拍好的黎某在防空洞内被绑架的照片发给对方。5月28日,黎某母亲将1万元现金放置两名被告人指定的地点后离开。杜某和吕某拿到钱,乘车逃往江苏,而后藏匿在被告人邓某在苏州的租住地。
检察机关还查明,2013年3月,杜某和吕某就曾在丹江口的同一防空洞内绑架一名15岁少年,后少年成功逃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吕某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两名被害人,并杀害其中一名被害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邓某明知杜某、吕某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3名被告人都当庭认罪。被告人杜某称其事先并不知道要绑架黎某;吕某则称,自己是在杜某的指使下才杀害黎某的。
整个庭审从10时30分持续至13时。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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