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流星雨 于 2014-12-7 23:57 编辑
致襄阳市领导的一 封公开信 襄城区检察院不作为 胡则军、袁峥玲合伙套取普九还款14万至今消遥法外 尊敬的襄阳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纪委书记、市检察长: 请你们在百忙中看看本人反映的案件: 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千弓小学原校长胡则军、原报账员袁峥玲在国家普九还款时利用职务之便合伙采取骗取他人身份证、给没有债务的人虚报普九债务数,袁峥玲秘密取钱打入自己账户等手段共计14万,没上学校收入账(证据在襄城区检察院反贪局,证人有:陈开顺、张朝阳、郭礼兵、陈慧敏、陈开杰、张家建、周明品、王家平、杨家学、龚家全、郭吉强、徐合泉、曾雪飞、刘锐、张自清、王付明、梁永全等)。2014年11月12日和11月14日在区检察院审查时,袁、胡二人已承认6.2万元落入他们手中,但谎称用于公务开支,但胡、袁二人又拿不出公务开支的凭证。这已构成贪污嫌疑,检察院不拘留审查、将他们放回。本人多次向襄城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反映,但至今区检察院不闻不问。 二、学校95%以上的购物由胡则军和袁峥玲二人直接包办,多开钱数,而且40%的发票是袁峥玲虚开,由袁峥玲冒充学校领导或其他教师在发票上签经办人,可从2007年至2011年6月账本中随便查证。(如:2010年4月21日1天校车加汽油5020元;冒充何贵玲虚开打字、复印费9390元,5240元袁峥玲已经在检察院承认,证人曾红英) 学校95%的以上的建设、维修都由袁峥玲和胡则军一手包办,多开维修、建设款,然后由袁峥玲在税票上冒充后勤主任吴贵清签经办、合同上冒充他人签名,钱直接打入他们设计好的账户,可从2007年至2011年6月账本中随便查证。(如:现有一农民张会荣正在向胡则军讨要其丈夫在学校做的幼儿园围墙及场地硬化、教师宿舍楼门前场地硬化、厕所维修、西院墙维修、食堂西、北、南场地硬化5项工程款,都是袁峥玲冒充后勤主任吴贵清签经办、冒充龚家全、王付友签合同,工程款打入胡、袁二人设计好的账户。总金额在5万元左右。2007年4月26号1天袁峥玲冒充书记张自清签属实,冒充后勤主任吴贵清签经办人,冒充杨家学、龚家全、王付友、庞华军签经手人共6张关于修理窗户、门、课桌、凳子、实验桌,金额约在6500元,打入他们设计好的账户)6年12个学期经额约在36万元以上(襄城区区纪委在2011年对胡则军调查时有记载、证明人张自清、龚家全、吴贵清)。 三、胡、袁二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家财产。在2008年7至10月账本凭证上,学校于2008年7月5日购买手提电脑一部和无线网卡1个,价值8300元,是冒充何贵玲签经办人,现至今在胡则军手中,未上交学校。 庞岗小学教学点一幢楼房400平方米、两层、10间、场地约1000平方米以4万元出租给报帐员袁峥玲,租期60年,袁峥玲现已改成私房。康咀教学点756平方米,22间教学楼、约2835平方米场地出租给胡则军的妹妹2万元,教学点是国有资产,是不合理的出租,学校应收回。证明人吴贵清、张自清、万涛。 胡、袁二人自2007年至2011年6月连续套取国家资金,性质恶劣,证据确确凿。本人强烈请求市领导督导襄城区检察院对胡、袁二人进行拘留审查,依法打击“小官巨腐”。 此致! 举报人:襄城区千弓小学教师:何贵玲 杨家军、张清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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