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潜江新闻网讯(通讯员 施毅)笔者从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了解到,我市非遗项目“潜江草把龙”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我市第四个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是我市非遗申报工作又一重大突破。
据悉,全国各地共有1111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经过严格审查筛选后,由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06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表述,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潜江草把龙因采用稻草扎制而得名,形成历史久远。据董仲舒《春秋繁露》记载,楚地最早舞草把龙灯见于汉代,盛行于唐,历代相沿承袭。其中心区域包括龙湾、熊口、张金、老新镇以及潜江市南部的水网湖区(水稻产区)。
潜江草把龙是湖北省潜江市龙湾镇世代传承的以舞龙祈福禳灾为主的民间传统舞蹈。草把龙灯传承的核心区域,在潜江龙湾镇一带。相传古时一条行云布雨的苍龙不慎坠于此地,百姓纷纷用稻草遮护龙身,后演化成草龙。对龙神根深蒂固的民间崇尚和信仰是草把龙绵延传承的坚实基础。
该项目是中华民族古老雩祭的活化石,古朴性、乡土性是其突出特色,有重大的历史学、民俗学、艺术学价值,对于增强社区凝聚力,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至此,潜江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个(江汉平原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个(荆州花鼓戏、江汉皮影戏、潜江民歌、潜江草把龙),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9项(潜江花灯、潜江木雕、潜江唢呐、潜江鼓歌、高台舞狮、潜江锣鼓、潜江传统竹器制作技艺、传统酱品制作技艺、园林青酿酒技艺),是全省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最多的极少数县市区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