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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的重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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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7 00: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大发现: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的重大证据,红书中,贾琏与贾琮是贾赦之子,而乾隆第二子叫永琏,还被封为太子,第七子叫永琮。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敢这样直言不讳地将贾赦影射乾隆吗?他不怕灭九族么?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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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7 14: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于康熙时代,主要生活经历及创作经历在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不可能不懂得避讳这个词吧?居然两个人的名字与乾隆的儿子重名,而书中居然又是一个人即贾赦,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世人,贾赦就是乾隆吗?乾隆不灭了曹雪芹九族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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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7 14: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处症结的关键不在于“琏琮”两人名字,而在于贾赦与乾隆,乾隆自称十全老人,有十大武功,如果有人在小说中影射他居然是贾赦一类的人,岂不是明摆的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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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8 0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曹雪芹与满清文字狱

(说明:本文引用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络上)

近日偶然提笔写了几篇关于《红楼梦》有关问题的文章,居然发现了不少可以值得探究的地方,于是便放不下笔来,还想接着写下去。在此,笔者便要谈谈曹雪芹与满清文字狱的关联。
首先声明,不管作者是谁,《红楼梦》都是中国古曲文学中最伟大最辉煌的作品,本文探讨《红楼梦》作者,与《红楼梦》这部作品没有丝毫关联。无论《红楼梦》作者是否是曹雪芹,都不会掩盖这部伟大作品的永恒的不朽的艺术价值。如果探索出作者不是曹雪芹,那便要还真正作者一个公道。
下面一段文字是互联网上介绍曹雪芹身世经历的: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清代著名小说家,祖籍辽阳。曹雪芹是内务府汉军旗人,出身“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
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的乳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侍读。从康熙二年至雍正五年,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亲曹顒、叔父曹頫,相继担任江宁织造六十多年。织造专为宫廷采办丝织品和各种日用品,官阶虽不高,但却是肥缺,一般而言非皇帝亲信万不能充任。但“忽喇喇似大厦倾”,在先后几次宦海风波中(其中最后一次甚至查不出原因),曹家衰落,曹雪芹饱尝人世间的辛酸。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这段文字很清晰地说明了曹雪芹是著名的中国古曲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的作者。
依笔者的见识,《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主要三个方面的证明:
其一,《红楼梦》第一回引言中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是书中直接提到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红楼梦》作者的证据。
其二,上世纪,新文化运动大家胡适先生考证说,《红楼梦》一书作者即曹雪芹,并且是自传体。
这是一代大师的“金口玉言”,自是权威性结论。
其三,几十年来,主要从胡适考证之后,那《红楼梦》一书的封面上便赫然印着曹雪芹的名字。于是《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便家喻户晓。虽然后四十回传说是高鹗编辑的,但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亲自所作是毫无疑义的。
于是,《红楼梦》一书作者是曹雪芹便成了铁板钉钉,无可更改了。
既然如此,那么笔者又想讨论什么问题呢?
不着急,我们先来看一组资料:
资料之一,乾隆。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月25日-1799年2月7日),清朝第六位皇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25岁登基,在位六十年,禅位后又任三年零四个月太上皇,实际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长达六十三年零四个月,是中国历史上实际执掌国家最高权力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皇帝。
弘历在位期间清朝达到了康乾盛世以来的最高峰,汉学在此期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弘历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他在康熙、雍正两朝文治武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社会经济文化有了进一步发展。弘历重视社会的稳定,关心受灾百姓,在位期间五次普免天下钱粮,三免八省漕粮,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并且重视水利建设,起到了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使得清朝的国库日渐充实。弘历武功繁盛,在平定边疆地区叛乱方面做出了巨大成绩,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并拓广了领土,并且完善了对西藏的统治,占领了新疆,正式将新疆纳入中国版图,清朝的版图由此达到了最大化。弘历在位期间,民间艺术有很大发展,如京剧就形成于乾隆年间。但是在位后期奢靡,吏治有所败坏,多地爆发起义。并且闭关锁国政策也达到了最高,拉大了和西方的差距,使清朝统治出现了危机。文字狱之风比康熙、雍正时期更加严酷。
卒于嘉庆四年(1799年),享年89岁。庙号高宗,谥号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葬于清东陵之裕陵。
注意这一段文字:文字狱之风比康熙、雍正时期更加严酷。
资料之二,乾隆之子。
皇长子,永璜(1728-1750),母哲悯皇贵妃。1750年薨。年二十三。追封定亲王,谥曰安。子二,绵德、绵恩。
皇次子,永琏(1730-1738),母孝贤皇后。雍正帝赐名,隐示承宗器之意,深得弘历钟爱,“聪明贵重,气宇不凡”,乾隆元年七月,弘历密定皇储缄其名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1738年薨,弘历极为伤感,册赠皇太子,谥端慧。
皇三子,永璋(1735-1760),母纯惠皇贵妃,乾隆二十五年薨,年二十六。追封循郡王。子一,殇。过继永瑆次子绵懿为嗣,袭贝勒。卒,子奕绪,袭贝子。卒,子载迁,袭镇国公。
皇四子,永珹(1739-1777),履端亲王。母淑嘉皇贵妃。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奉旨出继和硕履懿亲王允祹后,四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辰时薨逝,终年三十九岁,谥曰“端”。
皇五子,永琪(1741-1766),母愉贵妃,少习骑射,娴国语。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封荣亲王。乾隆三十一年薨,年二十六。谥曰纯。子五,四皆殇;绵忆。
皇六子,永瑢(1743-1790)母纯惠皇贵妃,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出继为慎靖郡王允禧子,封贝勒。乾隆三十七年,进封质郡王。善诗文、绘画,兼通天算。
皇七子,永琮(1746-1747),母孝贤皇后。“性成夙慧,歧嶷表异,出自正嫡,聪颖殊常”,皇七子颇受弘历疼爱,弘历欲立为太子。乾隆十二年以痘殇,方二岁。上谕谓:“先朝未有以元后正嫡绍承大统者,朕乃欲行先人所未行之事,邀先人不能获之福,此乃朕过耶!”命丧仪视皇子从优,谥曰悼敏。嘉庆四年三月,追封哲亲王。
皇八子,永璇(1746-1832),母淑嘉皇贵妃,初封仪郡王,后晋亲王,时人品评其“沉湎酒色,又有脚病。”卒于道光十二年,谥“慎”。
皇九子,未命名(1748年—1749年)幼殇,未封。母淑嘉皇贵妃金佳氏。
皇十子,未命名(1751年-1753年)幼殇,未封。母舒妃叶赫那拉氏。
皇十一子,永瑆(1752-1823),字镜泉,号少厂,别号诒晋斋主人,生母为淑嘉皇贵妃金佳氏。乾隆五十四年封成亲王。自幼酷爱书法艺术,加上得天独厚的条件,得窥内府所藏,而自藏又甚富,书名重一时。永瑆楷书学赵孟頫、欧阳询,小楷出入晋唐,其书法用笔俊逸,结体疏朗,风格典雅。行草书亦纵逸深厚,颇具风采。博涉诸家,兼工各体,与刘墉、翁方纲、铁保并称清中期四大书家。
皇十二子,永璂(1752-1776),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壬申四月二十五日寅时生。生母为继皇后乌拉那拉氏。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丙申正月二十八日丑时薨,年二十四岁。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三月追封多罗贝勒。过继永瑆第四子绵偲为嗣,生母为永瑆侧福晋李佳氏。 永璂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
皇十三子,永璟,幼殇,未封。母继皇后。
皇十四子,永璐(1757-1760),幼殇,未封。母孝仪纯皇后。
皇十五子,永琰(1760年11月13日-1820年9月2日),母为孝仪纯皇后。后改名颙琰,原名永琰,清朝第七位皇帝,清军入关后的第五位皇帝,弘历的第十五子。年号嘉庆,1796年~1820年在位。庙号清仁宗睿皇帝,谥号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光裕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葬于清西陵之昌陵。
皇十六子,未命名(1762—1765),幼殇,未封。母为孝仪纯皇后。
皇十七子,永璘(1766-1820),母孝仪纯皇后。和珅诛,没其宅赐永璘。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永璘晋庆亲王,三月十三日去世。谥曰僖。另外,永璘有六子,长子名绵恒,次子早夭未命名,三子庆良郡王绵愍,四子早夭未命名,五子已革庆郡王绵悌,六子辅国公绵性。
注意,乾隆的儿子中第二个儿子叫“爱新觉罗·永琏”,这个名字还是雍正给取的,乾隆在登基时将其封为太子。过去皇帝生儿子是件大事,那是要出告示,昭告天下的。有时候可能大赦天下,有时候可能免税免钱粮等。
还有,乾隆的第七个儿子叫“永琮”,虽然早夭,只有两岁嘛,但直到嘉庆朝还给他册封,说明皇帝家并没有忘记还有这么一个儿子的。
这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乾隆众多儿子中有两个儿子,第二个儿子叫“永琏”,第七个儿子叫“永琮”,天下人都应当知道,尤其是官员和读书人应当知道,而与皇室有关联的曹氏家族更应知道。乾隆登基时,曹雪芹有二十岁了,已经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了,他开始创作《红楼梦》时可能年纪更大,不会不懂得避讳这样的简单的道理的。
什么叫避讳呢?
避讳,打个简单的比方说,就是儿子不能与老子在取名字时有相同的字。
避讳有多种形式,一是家庭避讳,就象前面说的儿子不能与老子取名字时有相同的字,但过了一辈或者几辈则不存在此问题。二是国讳,国讳就是古时皇帝家包括皇帝皇后太子之类的名字,老百姓取名字时,或者称呼时,都不能直呼其名,更不能与其有相同的字号。
为什么要避讳呢?
简单一句话就是“为尊者讳”。
避讳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传统了。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你直呼了长者的名字,别人便只会说“你这人没礼貌,这名字是你叫的?”一笑置之。如果犯了皇家之讳,那便完全不一样了,轻则坐牢充军,重则杀头。如果是蓄意污蔑者,则更有可能灭族。
由于避讳等情形而演变成的文字狱,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断绝过。那么什么是文字狱呢?
文字狱是统治者迫害老百姓的一种冤狱。《汉语大词典》定义为“统治者为迫害老百姓,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文字狱历朝皆有,以清朝最为惨烈,清朝前后三百年统治,文字狱之风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清皇帝大兴文字狱当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打击异己分子,镇压对自己统治不利的的思想言论而制造的一些因言论而获罪的案件。清朝的文字狱案件多样,纵观有清一代,尤以清初雍正,乾隆时期最甚。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顺治朝:一,广东和尚案。二,毛重倬案。
康熙朝:一,明史案。二,黄培诗案。三,朱方旦案。四,《南山集》案。
雍正朝:一,年羹尧案。二,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三,吕留良案。四,屈大均案。五,“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案。六,“维民所止”案。
乾隆朝:乾隆时期文字狱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一,伪稿案。二,王锡侯《字贯》案。三,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四,“古稀罪”案。五,“糊涂罪”案。六,贺世盛案。七,《续三字经》案。
其他如此类涉及到“明”“清”字眼的案件,多不胜数。如:
江苏兴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句,被认为故意影射,定为叛逆大罪。
张缙严在给刘正宗诗稿作序中有一句“将明之才”等,皆被定为逆案。
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判决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征衣泪积燕云恨,林泉不共马蹄新”、“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乾隆帝认为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
纵观乾隆一朝,比起前面三朝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六十年的帝王生涯中,竟创造了130多起酷刑“文字狱”,创造了比此前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总和还多一倍多的空前奇迹。
文字狱与曹雪芹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那么,他能躲过乾隆朝的文字狱则是幸运!如果他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则当别论。
这是为什么呢?
看过《红楼梦》的读者应当记得,贾赦有两个儿子,一个叫贾琏,一个叫贾琮。这是明摆着与乾隆的两个儿子重名么?儿子重名,那么老子呢?贾赦自然就影射乾隆了。在《红楼梦》中,贾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贾赦是贾代善与史太君即贾母的儿子,是贾政的哥哥,是荣府中袭爵位的人。虽然书中对他着墨不多,但也写了他两件事情,一件是要娶母婢为妾,二是为了几把扇子,便枉人入狱。从形象上来说,是凶残狠毒无恶不作的负面形象。这样的形象影射到乾隆身上,乾隆答应么?
乾隆是什么人?是皇帝!是掌握生杀予夺权力的人!一生之中,不知制造了多少文字冤狱!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是“十全老人”,有“十大武功”。这样一个威权并重,又看重荣誉的人,曹雪芹把他写成贾赦那样的一个穷凶极恶之徒,他会饶了曹雪芹?那才怪哩!
如果按书中曹雪芹未完成书稿就去逝的情况来分析,曹雪芹应当从1753年前后开始《红楼梦》或者说《金陵十二钗》创作的,此时正是乾隆18年,曹雪芹38岁左右。曹雪芹应当完全清楚满清的文字狱的厉害的。他在开篇就写到将真事隐去,难道写到后来居然把乾隆比作贾赦他也不知道?如果说是无意,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居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岂不是很奇怪?如果说是故意,那又是为何呢?要把自己往乾隆的“文字狱”枪口上撞?
依笔者的推断,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红楼梦》作者与曹雪芹无关;二是曹雪芹的生活年代有错误。至于究竟是哪一种,只有等资深的红学家们去考证,然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了。
                                    2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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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8 2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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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13 18: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薛宝钗

很不想打击钗迷们,到了笔者这个年纪,再来说爱谈情的,的确有点儿不合适,但有些话放在肚子里不说出来,也不痛快。说出来,与大家共讨,无论拍砖或者掷石块,尽可以。
首先不得不承认,宝钗一出场,就是个第三者。
作者正式写二宝相会是在第八回。贾宝玉上梨香院去看薛家人,先有几处闲笔,写了荣府家事,后来到了梨香院,先问候了薛姨妈,再问候薛蟠。这也都是闲笔。正文从宝玉进入宝钗房中写起,先看到宝钗做针线活儿。这与他进入黛玉房中完全不同,黛玉在房中要么睡觉,要么看书。宝钗可是个典型的小户家庭女孩儿形象,亲自做针线活儿。
于是二人闲聊,聊什么呢?聊金锁和宝玉。
莺儿在一边便说了,这金锁和玉要配婚姻的。二宝听了这话,作何感想?尤其是薛宝钗,人大心机深,岂会不留意这些?那薛姨妈与王夫人长篇大套的说家常话,岂会不说到二人的婚姻问题?薛姨妈岂会不说金锁要等宝玉相配?

依笔者推断,宝钗进入贾府应在十四岁,因为第二年元春省亲之后,贾母给宝钗做生日,宝钗满十五岁,正是过去女孩儿的及笄之年。
十四的女孩儿不同于十三岁的男孩子。十四岁的女孩儿已经知道怀春了。何况又是薛宝钗这样一个聪明灵慧的女子。正因为宝钗会怀春,而金锁又有如此寓意,她岂会不时时留意宝玉的行为、思想及有关爱情方面的想法?一看到黛玉与宝玉那么个情形,还敢明着追求宝玉么?一旦显露这样的形迹,贾母便会早早地打发了她!还会留着她?

在宝黛钗三个人中,宝玉心里装着黛玉,断不至于对宝钗心存瞎想。而黛玉虽有那么一点防宝钗之心,但她也不知该怎么去防,于是只顾和宝玉使性子,吸引宝玉的注意力。而宝钗看上去是局外人,好象是无辜的,但实则心机颇深。在人前,好象是不经意的样子,时时取笑宝玉和黛玉两个,但在只有她和宝玉两个人的时候,显露出的那种关切之态,也不禁令宝玉动容。令读者心动。

有据可依。
其一,开诗社时,宝钗给宝玉取了两个名字,一个叫无事忙,一个叫富贵闲人。这两个名字,却都是宝玉深深痛绝的。宝钗看似无心,实则有意。这是人前,宝钗对宝玉看上去漠不关心。
其二,宝钗和宝玉谈论金锁和宝玉的金玉良缘之时,那一份温情,凡男人有几个不淘醉于其中?这便是人后,即背人处,宝钗多么温情!
其三,宝玉挨打时,宝钗送一味药,虽然没有说那药的名字,但宝钗似乎也只有“冷香丸”可送。冷香丸之寓意相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不用我多费口舌。
其四,宝钗送药时,只说了半句话,宝玉便想到为这些人死了也甘心。可见这半句话也是感天动地的。
其五,最让人惊心动魄的一个场面便是,宝钗坐在袭人的杌子上替袭人绣肚兜。这一幕想起来真是感人至深,非有大爱不能作如此之事,非有至情不能作如此之事,但你看看作者轻描谈写,似是宝钗无意偶然的便坐了上去。这便是作者惯用的用轻谈之笔描写重大之事的寓意了。
宝钗明知自己是第三者,仍然插足于宝黛之爱情之中,你以为宝钗是冷美人,笔者却不会这么看,这女孩儿心机深似海!

下面继续。
看出宝钗心机的地方还有多处。我再举出一例来。
袭人烦莺儿打络子,不过是打一些小巧的玩艺儿。宝钗便让莺儿打络子把玉络上。这络子是有寓意的,相信看过红楼梦的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只有林黛玉打过装玉的东东(名字我忘记了,便用这个俗不可耐的称呼),宝钗叫莺儿也打络子把玉装上,这是明摆着要与黛玉争抢。如果你看不出红楼梦中这一点,你也白看了。
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每天要戴在身上,从前只有黛玉打络子装玉,现在宝钗横插一杠子,要打络子把玉装上。那贾宝玉看到莺儿打的装玉的络子,岂会不想起宝钗而去想莺儿?凡男女情到深处,才会给对方买内衣内裤的,一般朋友,最多送件外套之类的衣服就了不起了,那送衣服的还不是一般的一般朋友。
宝钗的用心还不在于此处,凡是宝玉身边的一举一动,她皆悉数了解。也许钗迷们看到此处,便会愤愤不平了,以为笔者简直要把宝钗说成是阴谋家野心家了。
先且不急,听笔者慢慢说完。

看到书里有一段专叙滴翠亭之事的。有人不明白宝钗为何要拉上黛玉。如果你看到笔者的论述,就知道宝钗为何要拉上黛玉了。
依笔者看来,宝钗所做的,与黛玉皆针锋相对。
举例说明。
史湘云从小与黛玉宝玉三人一处长大,从袭人之语里可知。湘云最初回贾府,是与黛玉住在一起的,一张床上睡觉的。细心的读者自能看出这一点。
史湘云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虽然她不能决定到底木石前盟好,还是金玉良缘好,但宝钗却没有放过她,只用几篓子螃蟹,便把她拉拢过去了。最后也写到史湘云有所回味,明白宝钗决不是和她一路人,于是便与黛玉在凸碧宫里联诗。
宝钗所做的一切,便是要与黛玉相反。黛玉伶牙俐齿,她便显得口拙舌笨。黛玉不体恤下人,她便要小恩小惠笼络,扩大“群众基础”。

书中有一回写到,黛玉对宝钗的行为不满,而宝钗深然不觉。这是作者的曲笔。宝钗岂会浑然不觉?简直心知肚明,明白如镜,知己知彼,凡是可以用来知晓对方状况的词都可以用在这个地方。
回头来说说滴翠亭的事。
既然说到宝钗对宝玉的一切身边人身边事都有所关心,那滴翠亭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滴翠亭中,红玉和小丫环坠儿在滴翠亭中议论手帕的事,放在黛玉来说,她才不会关心丫环们的事呢。可是宝钗便不一样,红玉和坠儿都是宝玉的丫环,把亭子关着,便是要议论见不得人的事情。这一幕恰好被留心的宝钗看到了。你别人为宝钗是无意中看到的呵,这样想,你就被作者骗过了。作者如果直白地写宝钗跟着两个丫环,去听听她们说悄悄话,这样的文章有意思吗?符合薛宝钗的身份吗?
宝钗既知两个丫环说悄悄话,听到第一句,便可以悄悄离开,用不着再听第二句,但她不是这么做的,而是坚持听完,听到不是说宝玉的事情时便大失所望。而此时里面两人恰恰意识到可能有人偷听——当然是作者最先意识到的,便打开窗口。宝钗的脱身之计,便是陷害黛玉。
黛玉生性孤傲,不喜与下人接触,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抓两把钱给丫环们,但黛玉自己也只有那几个月钱,怎么可能象宝钗一样出手大方呢?贾府中人两只势利眼,一颗富贵心,见了有钱的,便会巴结,见了没钱的,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也是正常的。

宝钗拉黛玉做个垫背的,有居多因素在内。
一是,黛玉生就是个尖牙利嘴的。红玉们便一下子上了当,这矛盾从宝钗身上一下子转到黛玉身上了。红玉们唯恐自己“东窗事发”,哪里还想得到是喝了宝钗的洗脚水呢?
二是,更进一步加深了黛玉在怡红院姑娘们心里的不好印象。那袭人自不必说了,有一回不管不顾的当着黛玉的面发脾气,一点儿也没有把黛玉这半个主子看在眼里。那晴雯,更是不给黛玉开大门,让黛玉站在外面哭了好半天的。真是替黛玉委屈呵。
提起黛玉,贾府上下,只有怜悯,没有喜欢。提起宝钗,只有敬重,没有轻视。
谁知道宝钗却是个大大的滑头哩。
三是,黛玉凡得罪人的地方必与宝玉身边人有关,从周瑞家的,到李嬷嬷,再到袭人、晴雯、红玉这一干丫头。只有一个人因为得了两把钱,才说了黛玉一个好字。这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说过林黛玉好的人。读者不可不明白作者的用心。
相反的是,宝钗讨好的必是王夫人丫环,宝玉身边丫环。那个叫靓儿的丫环,不知是哪个的,叫宝钗一顿喝斥,吓得跑远了,相信读者细细品味,自有一番道理可以品得出来的。
一下子说了这么多,给钗迷们添堵了。
其实,现实生活中,如宝钗者甚众,圆滑,世故,老于谋算,以小恩小惠笼络人,挖人墙角,不达目的不罢休。
只是到了最后,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算来算去一场空。
提到算,红楼梦里最会算的就是宝钗,读者不可不注意这一点。不妨多说两句。
一处是帮湘云算酒账,一处是帮探春算大观园账,还有一处是帮惜春画画算材料账。
用“算计”二字概括宝钗这个人物形象是最合适的。精于算计的人便要头脑清醒,宝钗有一味神奇的药物“冷香丸”时时提醒着她,要保持头脑清醒。
最后再提醒读者一点,宝钗一出场就是第三者,这一点非常关键,你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理解宝钗的行为和思想。也不算看懂了红楼梦。
OK!笔者现在说得差不多了,你们大家都说说吧?
                             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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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2-15 17: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薛宝钗的角色定位与“钗黛合一”的虚伪性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向来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笔者也是有这种想法的,因为心底良善,所以遇事到处碰壁,但从来都只是埋怨自己不会做人,而不去怨别人对自己不善。
经过这几天在红吧里聊天发文情况来看,我发现我真是错了,一些人的行径达到了无法令人容忍的地步!那种恶意的攻击实在让人惊讶,却还不知道原因为何?且论述如次:
《红楼梦》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部耳熟能详的文学作品,其中涉及人物众多,据有关人士统计,从王爷、公侯到乞丐、道人,从贵妃、小姐到丫环、仆妇,总共有八九百之数,而且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是以引起从钟情的少年到怀春的少女、从诗书满腹的学者到头发苍苍的耄耋老人的浓厚的兴趣,用“家喻户晓”“人手一本”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红楼梦》的流行盛况,丝毫不以为过。
笔者不是书商,当然不是谈论《红楼梦》发行事务的。笔者只是一个《红楼梦》的爱好者,拿现在的时髦话说,就叫“红迷”或者“红粉”。笔者论及红楼梦,纯属是一种闲谈聊天的方式,并非要树立什么权威,甚至成为依靠红楼梦吃饭的红学家什么的。怀着这样的心境在红楼梦吧里发了几篇文章,但遭到的攻击,却令人意外。但笔者却不是个别人一击便会倒地的纸糊人儿,也会反击,更不会害怕什么学刊、会长之类的权威人士。他们所说的,也只能代表他们看完红楼梦后凭大脑思维所得出的观点,而笔者,既然大脑与他们不一样,自然也能思维,自然也能得出自己的观点来。如果说笔者的观点与他们不一样,那便是笔者独立思考所得出的学术成果,如果有雷同,那也纯属巧合。
首先必须承认,《红楼梦》是一部小说。虽然笔者现在读出了一点历史的味道来,但在本文,还是按照小说的模式来论说。既然红楼梦是一部小说,那么作者对书中人物的设计便有一个定位问题,尤其是主要人物的定位问题。
写过小说的尤其是写过长篇小说的人都知道,在小说动笔之前,先要设计人物,包括人物的性格、身材、相貌、学识水平、主要经历、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等各个方面。细致的作者会把这些设计写在纸上,象书法家写楷书时,先要画格格,然后才动手写字。而对全书胸有成竹的作者来说,也会在脑子里打一个粗稿,亦如书法家写草书时,虽然不打格子,但也要看一下那纸张大小,要写的字数多少,大概在哪里起笔,在哪里收笔,然后在哪里落款,在哪里钤印。总之,写长篇小说,离不开作者对书中所描写人物的定位问题。
对于《红楼梦》来说,有两条线索,一条是“宝黛爱情”,一条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败落历史。在本文中,只讨论“宝黛爱情”这一条线索的问题。
作者在“宝黛爱情”这条线中涉及到的人物也很多,但主要人物只有三个,一个是贾宝玉,一个是林黛玉,一个是薛宝钗。既然是宝黛爱情,怎么会涉及到三个人物呢?那这第三个人物算什么呢?如果说薛宝钗也是名正言顺地要和贾宝玉谈爱情,那必然是“宝黛钗爱情”了,如果笔者这样一说,不仅读者要骂笔者,就是红楼梦作者在地下有知,也会跳起来把笔者骂个狗血淋头的。
既然大家都承认“宝黛爱情”,那么主角自然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了。
先来说说贾宝玉的角色定位。
纵观《红楼梦》,贾宝玉无疑是书中的主角,也是“宝黛爱情”的主角。书中全方位对贾宝玉的衣食住行、相貌、年龄、性格、品行、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描绘,相信在大家心目中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固定的形象,他有漂亮如女孩子一般的外表,有如演说家一般机敏的谈吐,有如诗人一般似傻如狂的激情,有富贵人家公子哥儿使钱撒漫的习气,除了这些,他还有一颗懂女儿识女儿的心!
再来说说林黛玉的角色定位。
林黛玉便是“宝黛爱情”的女主角。如同贾宝玉一样,作者在书中对林黛玉的衣食住行、相貌、年龄、性格、品行、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等,各个方面也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描绘,相信在大家心中,对于林黛玉有这样一种印象,相貌美丽,身材婀娜,才华出众,多愁善感,伶牙俐齿,寄人篱下而愁闷无着,让人怜惜让人疼爱。
为了显示宝黛爱情的“合法性”,作者开篇就用了一段玄幻之文,将贾宝玉描拟成灵河岸上的神瑛侍者,而林黛玉是灵河岸边的绛珠草。在前世,神瑛侍者对绛珠草有灌溉之恩,在今世,林黛玉便要用一生的眼泪来酬还。注意,是用眼泪酬还灌溉之恩,而不是以身相许。泪尽而逝,便是林黛玉的结局。
“宝黛爱情”注定是一个悲剧结局,这是不以读者的意志为转移的。至于作者为何一定要将宝黛爱情写成悲剧结局,而不象众多的历史上的言情小说一样,写成喜剧结局,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如果要讨论下去,那么用一本书来考证,也可能是不够的。
既然结局已定,那么作者怎么行文来把这个结局表达出来呢?
这里必然要说到薛宝钗了。
在“宝黛爱情”中,薛宝钗无疑是第三者的角色。这个第三者,可能刺激了一些人的感官,于是对笔者进行口诛笔伐,但笔者依然坚持用第三者来描述薛宝钗这个角色。
在《红楼梦》中,作者借贾母之口,对旧小说和戏曲弹词中的爱情故事进行了评击,说到那些古往今来的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无不出于一辙,才子看到佳人便倾心相爱,佳人看到才子便不顾家庭阻力,硬要与才子死活一起,旁边还必须有一小人挑拨,但最后必然还是大团圆结局。利用贾母之口,作者有心想破这个“陈腐旧套”,但笔者以为,这样的“陈腐旧套”却不是那么容易破的。却是为何呢?
如果将宝黛爱情故事搬到现代社会来,大家便很容易理解薛宝钗这个角色了。用现在的话来说,薛宝钗整个儿就是一个“第三者”!
红楼梦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与作者有超前意识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作者具有超前于他生活的时代的意识。只有具备这样素质的作者,才能写出这样一部振烁千古的优秀作品来!
有的人便说了,古代没有第三者之说。
笔者也相信,古代没有第三者一说。但为何还要用此一词呢?听笔者慢慢说来。
从贾母口中得知,过去大户人家小姐那身边必得有几个丫环伏侍,还有婆子一大堆人物环伺,小姐们看到才子的机会也没有,岂能与才子通个什么信息,表达一下爱慕的情感?就拿贾府中的迎探惜三个小姐来说,那迎春的丫环有司棋、绣橘,这是两个大丫环,还有几个没交待名字的小丫环,婆子包括奶妈更是一大堆;探春的丫环有侍书、翠墨,还有几个没有交待名字的小丫环,婆子包括奶妈也是一大堆;惜春的丫环有入画、彩屏,外加没有交待名字的小丫环,奶妈、婆子一类的人也是一大堆。她们深居闺中,连出门的机会都很少,即使出门,那闲人岂能近身?更别说要发生眉目传情、私订终身之类的事情了。
但笔者说,这只是贾母的一厢情愿,更是作者形式上不落俗套而实质上落入俗套的借口之词。
为何?
抛开贾府三位小姐且不谈,因为贾宝玉毕竟也是贾府中人,与迎探惜是嫡亲的兄弟姊妹关系,不可能贾宝玉与迎探惜三人谈情说爱撒。
且说大观园中,那外来女孩子有多少?
从最初的林黛玉算起,然后薛宝钗、薛宝琴、李绮、李纹、邢岫烟、妙玉,少说也有七八个了。贾母所说的大户人家小姐与外面接触甚少,不可能与才子有勾搭,作者便说到那才子佳人的戏曲、小说、弹词都落入俗套,而事实上呢?贾宝玉与女子谈恋爱需要出大观园么?那女子都送上门来了,还是源源不断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这一番不落俗套的话便有破绽的。且不说这个。
林黛玉五岁丧母,六岁进入贾府,与贾宝玉一个桌子吃饭,一个床上睡觉,至少过了三四年才分开,但还是在贾母的住处,不过房间分开了而已。在一个近乎封闭的空间里,两个少男少女,那心里萌生情愫,难道不是正常的?而在林黛玉的世界里,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更只有贾宝玉一个男孩子,她还有其他选择吗?爱上贾宝玉,岂不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而贾母这些人却还装作浑然不觉,还要去破什么才子佳人的陈腐旧套?那才子佳人的戏就演绎在她的眼皮子底下了。
然而,这场宝黛爱情并没有因此而变成大团圆结局,这不,拨乱的来了。谁?当然是薛宝钗。
有人觉得薛宝钗是无意于插于宝黛的爱情之中的,然而这种开脱之词实在经不起推敲。翻开《红楼梦》第八回,作者正面第一次写二宝相会,那薛宝钗便搬出“金锁”来给贾宝玉看,并且也欣赏了贾宝玉所挂的“通灵宝玉”。一向不敢在宝钗面前说话的莺儿——宝钗的贴身丫环——便说了这金锁要与宝玉配婚。这里,作者已经用非常明确的信息告诉读者了,薛宝钗知道贾宝玉有玉,并且自己有金锁,金锁和宝玉合在一起,就是“金玉良缘”。
如果说有人不懂作者这个明确无误的信息的用意,笔者也只能说,《红楼梦》白读了。如果知道,但不承认,或者假装不承认,那便是另外一回事了,不在笔者此文讨论范围之内。
仅此一点,便可证明宝钗一出场,便是第三者的角色。宝钗自己心头明镜似的,而我们的钗迷们还装作很无辜,很受伤,不作承认的姿态,岂不是笑话!
薛宝钗,不过是红楼梦中的一位人物,是作者用来衬托宝黛爱情悲剧的工具,如果没有薛宝钗,作者同样还会制造出“张宝钗”“李宝钗”之类的人物出来。总之,薛宝钗在红楼梦中的角色定位就是第三者。
至于薛宝钗这个人物的刻画,让读者喜欢,甚至形成钗粉钗迷,当然是另外一个话题,本文只讨论作者在书中对薛宝钗这个人物的定位问题,而不是怎么去塑造她的问题。关于作者怎么去塑造薛宝钗这个人物,留待以后再论。

下面,笔者再来说说“钗黛合一”的虚伪性。
明着讲赞成贾宝玉与薛宝钗相结合是大团圆的结局的人目前还很少,至少笔者没有看到,但通过中庸之道来讲所谓“钗黛合一”的人,为数还真是不少,并且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作者的原意。
依笔者看来,这种人用“无耻”两个字来形容是最恰如其份的。其实还有更柔和的词,比如曲解之类,笔者不想这么柔和的,因为这种曲解作者原意实在让人愤慨,并且有误导读者之嫌,只能用“无耻”来回敬这类人。
有人说,作者原意,你也不懂,怎么知道别人就是曲解,就是无耻呢?
虽然笔者承认,作者对于薛宝钗这个角色的塑造是很成功的,她最后也成为悲剧结局让人扼腕叹息,有些人便想让“钗黛合一”成为一个大团圆结局,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笔者认为,这种想法显然是幼稚的,是违背了作者原意的。
“宝黛爱情”是以悲剧为结局,即绛珠草要用一生的泪水来还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不是以身相许!这是作者开篇就讲定了的,也即是说,我们看红楼梦,只要看到第一回目便知道故事的结局,为何还要往下看呢?就是因为我们想知道这个结局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结局!
那些讲“钗黛合一”的人未必没看到第一回所写的,而只顾往后面看去,但为何还要讲“钗黛合一”这样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话呢?
他们的理由是,作者在写黛玉和宝钗的判词时,总是合在一起写的,还有,宝钗代表所谓德,黛玉代表所谓才。
以这种理由来曲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实在是幼稚至极!笔者连辩驳的兴趣也没有。笔者只能说,如果钗黛能合一,便不会有宝黛悲剧,也不会有红楼梦了。
作者所处时代,并不是一夫一妻制。贾宝玉完全可以效法舜帝娶娥皇女英之故事,将宝钗和黛玉全都娶回家,两人不分大小,或者依年龄论姐妹,多好!便是三个人都保全了,都是喜剧结局,何必弄得一个在潇湘馆垂泪,一个在怡红院长叹,更有一个在蘅芜院伺机而动呢?
如果贾宝玉愿意,他甚至可以将李纹李绮邢岫烟妙玉等全部娶回家,也不违反当时的婚姻法的。那么,这样一来,还是红楼梦么?岂不是与后来那个什么续书“绮楼重梦”相吻合了?
这样一种想法,难道不是曲解作者之原意,反而是符合作者之原意,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真不知提出“钗黛合一”的人脑壳里装的是什么?
可以这样说,所谓“钗黛合一”完全是现代一些无聊文人的遐想。他们想着自己找一个老婆,既有黛玉的美貌和才华,又有宝钗的善解人意和朴素持家的本领,既上得厅堂,又下得厨房。用一句不好听的话来说,这叫以自己的小人之心去度红楼梦作者君子之腹!
宝黛之恋中,宝玉和黛玉是知己,是心心相通,这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从内心里发出的对对方的一种情愫!他们可以恼了吵、吵了好、好了再恼、恼了再吵、吵了再好,可以一起葬花,可以一起看西厢,说不尽的浓情蜜意,叹不尽的绮丽眷恋!对于宝玉来说,三千弱水,只取一瓢!对于黛玉来说,前生注定,要用眼泪还灌溉之恩!岂能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机会?
你能想象宝玉和宝钗这么吵这么闹吗?你可以想象宝钗和宝玉一起葬花,一起看西厢记么?
而在宝钗看来,她也认定了金锁和宝玉是“金玉良缘”。不过,在贾宝玉的眼里,她纯粹是亲戚关系,是后来者,以至于梦里都喊出来:“我不要金玉良缘,我只要木石前盟。”这句话,宝钗都听到了,难道钗迷钗粉没有听到?
用第三者来定位宝钗,丝毫不会错位的。这是作者写书时设置角色而预定的,不以哪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你看不到,或者忽略了这一点,只能说没有看懂《红楼梦》。
说句题外话,任何长篇小说,在塑造人物时,都以缺陷为美。也就是说,作者写长篇小说时,不会把一个主角塑造得十分完美,必须留下一定缺陷才是最高境界。这个缺陷,可以是身体上的,家庭上的,爱情上的,精神上的,生活本领上的……总之,是多方面的,读者自可看书的时候细心领会。对于黛玉和宝玉来说,两个人的缺点是非常明显的,黛玉的尖酸刻薄,贾宝玉的没有男子气概。而宝钗,则近乎一个完美的人。作者将宝钗塑造成一个完美的人显然是有意识的。有缺陷的人在众人看起来,更接近于真实,而完人,则显得虚伪。并且有缺陷美的东西一旦毁灭,更让人揪心!
这一点,还可以从其他作者所写的书中得到印证。
比如,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先生写过多部武侠书,也写过那些侠客的爱情故事,其中不乏三角恋情的。比如说《射雕英雄传》里郭靖、黄蓉、华筝之间,如果郭靖将两个美女都娶回家,岂不是皆大欢喜?比如《天龙八部》中,乔峰如果在阿珠死后,顺便把阿紫给娶了,也不会有人说闲话的,也不至于最后两人都是悲剧收场。还有,《倚天屠龙记》、《雪山飞狐》等书,也有三角爱情故事,但男主角最后无不从一而终。金庸先生也写过一部书,那男主角娶过七个美女的,读者会齐声说,是《鹿鼎记》。对了,是《鹿鼎记》,但那男主角是什么人?韦小宝。韦小宝是什么人?就不用笔者多说了吧。韦小宝娶了七个美女,看上去很不错,那七个美女看上去都喜欢韦小宝,但那是爱情么?不过是金钱与肉欲罢了。能与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相提并论么?
如果作者将贾宝玉也写成这种烂情的人,那有什么意义呢?纵然写得天花乱坠,在思想性艺术性等方面,便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称得上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么?还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么?
当然,作者也许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书可以流传千古,引起那么多人的兴趣的,但作者心里,一定不会将“钗黛合一”这种无聊的话题放进书里变成文字的。
总之,所谓“钗黛合一”就是一个虚伪的命题。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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