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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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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书记:
在襄樊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中,沿途大型户外广告牌将被“强拆”。市广告商会多次以函件形式向工程指挥部反映,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仅这次将拆除18块户外大型广告牌,涉及到我市十几家广告企业的生存和400多人的就业,直接损失将达千万元。我们恳请王书记关注本市户外广告行业生存,挽救这个行业。
我们襄阳市广告商会代表襄阳市广告业主向王书记反映的是:
一、要景观大道,更要经济效益。广告业发展,不仅解决了就业压力,也向政府交纳了相当可观的税收,更重要的,外地企业来襄阳投资,都会在襄阳进行广告宣传消费。修景观大道与户外广告的存在并不矛盾。
二、树立政府权威,更要依法行政。目前,广告牌都是合法审批,企业投资建设,经常为政府免费做公益广告。政府在拆除时,是否充分调查研究,多听取企业意见再作决定。修景观大道,广告企业积极配合,根据政府要求进行亮化和提档升级,不仅减少政府财政支出,更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何乐而不为呢?
三、政府把广告牌一刀拆,将有近400多广告的从业人员失业。户外广告带动制作、设计、安装等多个相关行业,都是合法经营,每年也向政府交纳可观的税收;广告商会正在与上市企业艾比森洽谈建设广告创意产业园事项,已经达成意向性协议,在这关键时刻,应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不是沉重的打击。如果拆除广告位,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定会增多,一大批小微企业倒下,社会不稳定因素定会增大。
四、从全国到湖北省政府,都明确制定了发展广告产业的规划与意见,广告业是未来最朝阳的产业。我们襄阳广告人不仅没有听到政府支持与扶持的任何政策声音,而是强制拆除广告牌的政令。
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1、拟定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时,应当吸纳我市户外广告行业组织、企业代表参与,划定许可设置区、控制设置区和禁止设置区,克服“一刀切”“一律化”形式主义。在襄樊大道这种骨干商业繁华街道,更应该有户外广告的立足之地,绝不应该全部拆除广告位。
2、先协商,后拆除。科学组织城市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3、先补偿,后拆除。筹措财政资金,用于补偿拆除的户外广告。襄樊大道现有的18块广告,总投入近1000多万元,广告面积达一万多平米,如强行拆除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维修损失是巨大的。政府也可以采取资源转移的方式,拆除襄樊大道户外广告位,异地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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