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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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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本是党在农村的一个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但自2012年陈代龙主持这一工作以来,巴东的阳光工程就开始变味了。
陈代龙是巴东县农业局副局长、农广校校长,一直是主抓农广校工作,由于他的家族式经营和独断专行的作风,农广校盛极而衰,现在已经到了举债度日、濒临破产的边缘,由“全国第一校”变成了“天下第一笑”。在农广校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陈代龙为顾及自己的面子,把农广校的工作全权交由副校长打理,自己则置“管培分离”的原则于不顾(所谓管培分离,就是自己是培训主体的法人,就不能分管培训工作,不能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而巴东县每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大头都是农广校承担的),到农业局主抓阳光工程。
从2012年以来,在他的主持下,巴东的阳光工程便被一片“阴影”所笼罩。
一、基地遴选暗箱操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阳光工程培训,首要的条件必须是省级以上示范社,当时我县唯一符合条件的就是大支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但是陈代龙为了照顾他的好伙计刘本良,利用和省厅领导的关系,生生把刘本良的新华蔬果专业合作社确定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而实际上新华蔬果合作社有如一个“皮包公司”,在城郊租了一块地,买一点花卉苗木在田间过度一下,再卖给有关单位或企业,没有一户真正的社员。
二、培训计划以“礼”相送:今年省厅要求,“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基地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补助标准是400元/人,其他基地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补助标准是600元/人。各地在任务分解时,要切实按照省厅下达的任务补助标准,分类落实到相应的培训机构和企业、合作社,不要随意变更。”并且今年省厅领导一再强调指标分配的程序:即由分管股室拿出计划、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党组集体审定。但陈代龙一不征求基层意见,二不经过集体讨论,三不遵照省厅规定,擅自将技能培训计划600人以礼物的方式送给了刘本良(即新华蔬果合作社),试想,一无培训条件,二无培训师资,连培训自己的社员就相当吃力,能搞好技能培训吗?
三、补贴物资价格虚高:按照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对参与培训的农民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物化补贴,但农广校和新华蔬果两个基地,从自身利益出发,选购的物资与生产和产业发展毫不相干,他们在宜昌以40—50多元不等的价格购进羽绒被,再以200多元的价格发放给学员,从中谋取暴利。
陈代龙以上的所作所为,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使阳光工程的效果大打折扣,希望引起相关的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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