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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罚款取消上限让违法排污早日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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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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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4-12-24 21: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始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是该法自1987年施行至今的首次全面修订。此次草案强化了违法责任方的法律责任,违法排污50万元罚款的上限被取消。(来源:《 人民日报 1223日)
现代社会,每个智商正常的人都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所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利益而来,都会认真计算投入产出的比例,如果投入明显大于产出,就会毫不犹豫停止投入,但如果产出显著高于投入,也会毫不动摇地持续投入。作为以逐利为目的的企业,其投入产出的概念会更强烈,账会算得更精细。只要有利可图违法挨罚也在所不惜。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我国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前面治后面污,边治边污现象屡屡发生,就与一些排污大户藐视法律、蔑视处罚有关。因为这些污染大户本身就是利润大户,为了巨额利润,它们哪里还管环境污染?哪里还讲社会责任?屡污屡罚,屡罚屡污、成了小儿捉迷藏,成了老鼠戏猫子的游戏。因此,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大户严管重罚,让其倾家荡产、不能东山再起;使其元气殆尽,无法卷土重来,一直是公众的期待。
但是,由于违法排污只有50万元罚款的上限,即使满格处罚,这五十万元罚款与那些排污大户所得的利润相比,只是下的一场毛毛雨,就是一蝶小菜,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但与其污染的环境、破坏的生态、对整体利益、对群众生活造成的损害来说则是无法比拟的。而且这些罚款还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的身上,而是由企业埋单,个人没受到丝毫的损失。违法排污所得巨大,违法所受损失甚小,违法成本与其违法所得完全不成比例,这让那些以追逐利润为目的又精于算计的老板们都感到是风险太小,影响太少,收益巨大、利润巨大的非常划得来的生意。因此你罚你的,我排我的,而且被罚之后还排得更加心安理,更加理直气壮!
另一方面,有的执法部门也把排污罚款当成了生意来做,把排污大户当成韭菜蔸,一茬茬地割,就是不连根挖,隔三差五去罚款,就是不作断污处理。排污与处罚就这样成了周瑜打黄盖——一个原打,一个原挨。双方都有利,只是毁了环境,害了人民,损了发展。
环境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生活幸福,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成长持续发展的大事,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留下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既是公众的愿望,也是政府的责任。为了留下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就必须对那些漠视公共利益、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大户进行严厉处罚,罚得他肉痛,罚得他心痛,罚得得他除非改弦易辙就永无翻身的可能。因此,取消违法排污50万元罚款的上限就很有必要!
希望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能够尽快出台,并得到认真实施,让那些把罚款不当一回事的排污大户早日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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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竹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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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4-12-25 17: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让他们知道疼痛
幽园叶条条长
玉阶丹点点黄
淑气清韵淡雅
沁人肺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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